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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2009.08.14 02:55 am


行政院昨(13日)晚上決定,以最快速度提出八八水災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支應救災、重建工作,初估特別預算規模至少1,000億元,上看2,000億元。


受此一特別預算影響,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和特別預算合計的歲出規模將突破2兆元,將是歷年最高。


依特別預算2,000億元、分三年內投入估算,將可提升經濟成長率0.5個百分點。


相關部會截至昨晚提出的救災、災後重建概算已逾700億元,這尚未包含地方政府的需求。行政院發言人蘇俊賓表示,已超過行政院現有可支應的400餘億元經費,且後續還會增加,因此決定提出特別預算。


救災重建需求加大了財政政策刺激經濟成長的力度。行政院才提出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規模,歲出總額1.74兆元,特別預算為0.21兆元,合計1.95兆元。官員表示,救災重建特別預算考慮分三年編列,但通常重建支出會集中在第一、二年,對經濟成長的貢獻也最大。


官員指出,921大地震時,前後任政府分二期編列特別預算,總共投入2,123億元。


特別預算可全部以舉債支應,不受當年度舉債額度不逾歲出15%的限制。財政部原估計明年政府舉債額度為4,660億元,若加上特別預算,舉債規模將破5,000億元。


官員表示,重建等經費會額外編列,不影響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的規模,也不致排擠振興經濟方案的公共建設經費,亦即明年中央政府支出會大幅增加。


行政院長劉兆玄周一要求各部會在昨天下午5時前,向主計處提出重建所需經費,以評估是否提出特別預算案。昨晚劉揆自災區勘災歸來,邀集相關首長會商後,決定提出特別條例、特別預算案。蘇俊賓指出,行政院將儘快提出特別條例;至於立法院是否召開臨時會,尊重立法院的決定。



特別預算


因應緊急重大情事發生時,行政院可以在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外,提出特別預算,行政院可以提出特別預算的情況包括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不定期或數年一次重大政事。


依照預算法83條規定,有緊急重大變故,特別預算可不受公債法舉債上限的約束,但也降低政府財政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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