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林(markyslin)


 1.利用人頭仲介貸款


 ¡¡銀行部辦理¡¡員工消費貸款共計56件,貸款金額3千餘萬仟元


(1)該公司所出具之扣繳憑單應以電腦列印,並由各分公司經理為扣繳義務人,但本批貸款所提供之扣繳憑單均由總公司出具,並以人工填寫補發,有偽開之嫌。


(2)¡¡以各地分公司員工申貸(台北、台中、台南、花蓮、高雄),均集中於營業部辦理。


(3)本行對¡¡員工貸款發生逾期即以存證信函寄送,依據部份借戶回函所提供之資料內容顯示,有分散借款集中使用之嫌,及利用人頭仲介貸款,抽取服務費6%,並有預扣6個月貸款本息情形。


  2.款項疑遭挪用或雙方合意回借業務員


(1)¡¡¡¡案:借戶稱所有借貸程序均由業務員全權代辦,且款項轉借業務員,並由業務員償還本息,信用卡亦交業務員使用。


(2)¡¡案:貸得款項全數交由業務員處理,業務員回饋以3分高利,業務員僅繳息至yy.mm.dd,之後君自行繳付。


3.超收額外費用


A.¡¡案:該員稱辦妥貸款後約收取10%費用(超過規定金額),同時有6~7位受害人。


B.¡¡¡¡¡¡¡¡等經詢問本人或檢視其扣帳情形均有超收費用情事。


4.貸款徵提之資料疑似偽造


(1)¡¡案:申請書填載之服務單位¡¡有限公司電話為空號,經查104與公司負責人聯絡表示該公司從未有過¡¡這位員工。


(2)¡¡案:申請書填載之服務單位¡¡企業有限公司,電話非該公司,經派員實地往訪,負責人表示公司內僅有三位員工,二位姓,一位姓,不曾有過¡¡這位員工。


(3)¡¡工程¡¡汽車:二個無關聯公司但在職證明格式一樣,扣繳憑單筆跡相同,且連絡任職 ¡¡工程¡¡,該員即坦承係他人介紹與業務員接洽且申貸資料亦由他人備妥提供,實際並未服務於該公司。


5.謊稱未批准貸款,盜領撥貨金額


(1)¡¡:仲介之代書將帳戶內之錢領走,然後向他說未批准該筆貸款,直至一個月後,本行通知前來繳息,始知貸款全被領走。


6.利用消金貸款撥款時盜用查詢手續費


7.盜用消金不良戶存款供問題借戶後攤還本息。


係利用放款帳務人員疏忽,偷取其預先蓋妥製票、記帳之空白傳票,俟機登錄電腦轉帳;或盜取經辦印章,俟機登錄電腦轉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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