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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黃啟菱】2008.07.16 03:19 am


為抑制通膨,央行日前又升息,民眾購屋的負擔將更形加重,此時,很多首購民眾會使用「還款寬限期」,來降低購屋門檻。


不過,「還款寬限期」是先甘後苦的還款方式,在薪資所得增加不易、利率長期看升的情況下,建議應謹慎使用寬限期,免得寬限期結束後無力還款,房屋恐被法拍。


所謂的「還款寬限期」,是指申請房貸的前幾年,只還利息不還本金,等寬限期一過,房貸本金就會擠壓在剩下的年限內攤還、負擔頓時變重,適合購屋初期所得較低,但預計三年至五年後所得可顯著成長的民眾使用。


當然,若確定利率走勢是由高走低,更適合使用寬限期房貸。以房屋貸款500萬元為例,若還款年限是20年、利率3%,採一般本金利息平均攤還方式,每個月要繳27,730元房貸;若改採前三年「還款寬限期」,則前三年每月只要交12,500元,還不到前者的一半,會讓許多民眾有購屋輕鬆的錯覺。


不過,一旦寬限期結束後,每個月房貸負擔將從先前的12,500元「倍增」到31,319元,每個月要多繳將近2萬的房貸,假如家庭所得沒有大幅成長,如此倍數增加的負擔是很恐怖的。


首購族要特別注意,目前在全球通膨壓力之下,央行還是會緩步調升利率來抑制通膨,房貸利率勢將逐步走高。


所以,除非確定三至五年後,個人及家庭所得會大幅成長,否則,還是回歸房貸的「三三原則」:自備款三成、每個月房貸不超過家庭所得三分之一,不用寬限期,才不致陷入財務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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