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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07/17 19:32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十七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勞工保險條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計算,每位勞工平均每個月多增加新台幣六十元保費。


考量進入高齡社會及少子化趨勢,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的勞工保險條例,建立勞工保險年金制度,所得替代率為百分之一點五五,保險起始費率為百分之七點五,最高調至百分之十三。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後,隨即召開記者會,針對有勞工擔心勞保年金化後,因勞保費率將由目前百分之六點五提高至百分之七點五,第三年起逐年調高,反而加重勞工負擔,王如玄則持不同看法。


王如玄表示,勞委會一貫的立場就是勞保費率必須與所得替代率連動,經過試算,如果勞保年金化後,費率仍停留在百分之六點五,勞保基金十二年後就呈現負數,費率提高至百分之七點五,勞保基金可撐十九年,政府有較長時間,規劃勞保的永續經營。


她認為,如果每個月多付出六十元,換得老年時多領一些老年給付,非常值得。


根據修正後的勞工保險條例,實施勞保年金頭兩年的費率是百分之七點五,之後每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當費率達百分之十時,每兩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最高上限百分之十三。


勞保年金預定明年 一月一日 上路,勞保年金施行前有勞保年資者,勞工或其遺屬在請領失能、老年或遺屬給付時,可選擇目前的一次請領或年金。


至於可以領取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的條件,勞委會表示,須年滿六十歲,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離職退保者,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勞保年金施行第十年起,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年齡,提高一歲,其後每兩年提高一歲,直至六十五歲。


如果勞工未達年金請領年齡而提前請領者,勞委會說,每提前一年,年金金額減給百分之四,最多提前五年,減給百分之二十。9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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