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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日期:2011.11.21記者:王立德、楊筱筠


信用卡規範趨緊,銀行公會近期開會討論信用卡逾期繳款利息起算日,可能從原本的入帳日,改為繳款截止日。由於實務上兩個日期差了快2個星期,銀行業者估算,國銀信用卡部門需因而多負擔近1,000萬元成本。


銀行業者分析,目前信用卡款若逾期未繳,將打入分期付款項目並開始計息,另收取逾期手續費,第1期收取300元;若繼續逾期未繳,第23期則會分別收取400元、500元的手續費。


計息部份,則按銀行的分期手續費收取,計息起算日為入帳日,但若改為繳款截止日,中間約2個禮拜的空窗,資金成本將由銀行支付。


金管會統計,信用卡全年分期繳款約720億元。銀行主管分析,其中超過5成是逾期款項轉分期付款,國銀將多出數百萬元資金成本,若明年景氣持續下滑,逾期比升高,銀行資金成本依新制可能多出千萬元。


銀行主管指出,希望透過銀行公會,向金管會反應相關情況。銀行主管表示,主管機關希望信用卡能逐步轉型為單純的支付工具,銀行的循環利息餘額持續下滑,銀行信用卡部門的錢也愈來愈難賺,「利差縮小,成本增加」的趨勢不變下,未來銀行信用卡大者恆大趨勢將愈趨明顯。


銀行主管分析,一些發卡量較小的銀行,例如京城銀,日前將信用卡業務出售,再委託新光銀發行京城銀Bank Card,精簡業務項目,但獲利反增加,不排除有其他銀行跟進這樣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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