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08/08/24 10:46:06


 


-從二次金改前瞻新金改專題報導系列之一(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二十四日電)二次金改自四年前推動以來爭議不斷,如今留下台新金併彰銀、兆豐金併台企銀等懸案未決。不過,台灣若要達成亞太金融中心的偉大目標,除需儘速解決二次金改合併案的爭議外,更應記取過去失敗教訓,包括尊重市場機制、減少政府干預、建立明確制度等,持續推動金改。

二次金改因前總統陳水扁家族疑似海外洗錢而爭議再起,使相關金融股股價大跌,已嚴重影響市場交易秩序,二次金改也從過去引發的財團化、員工反彈等爭議,再度影響台灣金融改革的藍圖。

台灣為何需要二次金改?必須由第一次金改說起,過去台灣金融機構資產品質不佳,普遍有逾放比偏高、資本適足率不足等問題,自國民黨執政時代開始,到扁政府首任任期內,將金融改革列為改革重點之一,督促金融機構打消呆帳、提高資本適足率,這是所謂的第一次金改。

第一次金改雖使銀行體質改善,不過基於銀行家數過多、規模無法與國際相較,扁政府第二任期內,於 2004年底核定「區域金融服務中心推動方案」,鼓勵金融機構合併,這是所謂的二次金改。

在公股處理部分,更訂下至少三家金控市占率超過 10%、公股金融機構由12家減半、國內14家金控減半、至少一家金控到海外掛牌或引進外資,並需在限期內完成。

台大財 金系 教授沈中華表示,既然要國內銀行規模壯大,就是要透過購併,無論是合意或敵意,二次金改希望國內銀行規模擴大的方向是對的,但缺乏明確遊戲規則及政府干預等影響下,導致二次金改出現眾多問題。

台灣競爭力論壇金融法制小組召集人李禮仲分析,一次金改主張除弊,二次金改主軸為興利,規劃相當不錯,但二次金改整併過程中執行不彰,導致官股球員兼裁判,不僅未提升金融產業競爭力,更使金融紀律鬆散。

金融機構整併過程中,牽動多方利益變化,包括被併員工反彈、董監事爭奪、股價異常波動等,例如兆豐金宣布將合併台企銀,引發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次金融業罷工事件。

學者表示,政府二次金改的政策方向沒錯,但執行上卻無法力求過程公平、透明、嚴謹,且訂下限期、限量目標,將原本應由市場機制的自由運作,硬生生變成由政府干預的「改革」,當然造成許多意想不到的爭議,甚或可能的弊案。

沈中華解釋,購併過程中,有人壯大、就有人權益受損、消滅,過去政府因急著達成金控減半等限時限量目標,引發圖利財團、金融機構家族化批評;政府若不要干預,市場自然會廝殺,例如體質好的機構在策略考量下,會購併體質差的擴大規模,若惡意購併不獲得股東認同,股東自然會由拋售股票反應,惡意購併的公司也必須付出龐大購併成本及風險。

他表示,反之,政府越干預市場的購併運作,欲透過購併壯大規模者將惹來財團化等惡名,被購併消滅者則引來員工反彈、工會抗爭的結果。

此外,二次金改失敗,官股金融機構占整體銀行總資產的比例過高也為一大導火線,目前官股占銀行總資產比例高達約55%,無論是你情我願的合意購併,或由市場公開收購的非合意、敵意購併,在官股介入下,球員兼裁判,也破壞市場機制原本的保護傘。

學者表示,例如第一金、兆豐金、華南金、彰化銀行、台企銀等民營化官股金融機構,在金融改革版圖中,應比照民間機構,弱肉強食的經濟法則下,缺乏競爭力者就應被購併、被淘汰,強者就應積極研擬提高績效等策略,被別人插旗就要反擊,或主動出擊購併別人,官股銀行的董事長應負起提高績效的責任。

由第一次、第二次金改,台灣已再度政黨輪替,打出亞太金融中心偉大目標,雖仍面臨二次金改留下的爭議案件需處理,不過在新政府政策鬆綁、兩岸關係舒緩的利多下,新政府應記取二次金改教訓,以減少政府干預、回歸市場機制、建立透明、公正的購併遊戲規則,未來金改才能達到提升台灣競爭力的目的。970824


三次金改 不能只把重點放在整併


2008/08/24 10:46:23


-從二次金改前瞻新金改專題報導系列之二(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二十四日電)政府欲打造亞太金融中心,金融改革必須持續進行,下一波改革不能再只把重點放在整併,除整併外,必須從改變整體架構著手,包括金融服務法等相關立法及金管會組織再造。此外,政府也需表明對非合意購併的態度,遊戲規則才會清楚。

政大 金融系 教授殷乃平表示,過去講的金改都只有整併,但經過兩次金融改革後,台灣金融市場結構仍沒有改變,二次金改的真正問題,就是只以國內金控整併為主,等於關門在做事,並未成功引進國際機構,未來金改政策,若仍然只著眼在整併,是眼光短淺的作法。

他表示,1999年國內銀行業的總淨值約新台幣1.4 兆元,但過去八年銀行的呆帳就打掉1.8兆元,現在整體金融機構的體質是很脆弱的。

殷乃平說,台灣的金融改革已經落後韓國等其他國家太多了,新政府再度喊出亞太金融中心的目標,以現階段改革進度,簡直就是在作夢,但晚做總比不做好。

二次金改隨政權改朝換代走入歷史,新政府著手三次金改之際,學者建議,有必要從整體結構重新檢討,不能只把重點放在金融機構的整併,包括相關法規立法、修法、組織重整等,都需同步進行。

殷乃平表示,改革是整個市場結構的重整,絕非只把重點放在金融機構的整併,尤其全球金融環境劇變,以國際金融環境而言,已快速朝金融百貨演變,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業務本身已無區隔;反觀台灣,四年前雖成立金管會,將金融監理業務一把抓,但證期局、銀行局、保險局、檢查局等仍各管各的,市場逐步在整合中,但管理仍分開。

他表示,台灣接下來的金融改革,應從金融百貨的市場發展出發,金融管理、監理的方式也不能再以過去傳統角度思考,金管會的組織應作調整,由目前的機構管理,改為市場管理。

隨金融業務的界線模糊,銀行業跨足保險業務,保險業跨足財富管理業務,學者建議,修法角度更應跟上,包括金融服務整合法應賦予明確定位,積極完成立法。

此外,學者建議,二次金改的整併政策因執行不當,宣告失敗,但不代表三次金改就不需要鼓勵整併,而應以對的方式去作。

殷乃平表示,過去鼓勵金融機構合併的美意,原希望體質不佳的銀行,在市場壓力下自行合併,淘汰弱者,藉由合併提高競爭力,但真正的市場合併,不需要政府主導。

台灣經濟論壇金融法制召集人李禮仲則建議,政府應以政策利多,引導民間及民營化官股銀行整併,但整併過程必須由業者自己談,政府不能插手,一次金改與二次金改的除弊與興利,在三次金改中,也應並進。

此外,為順利推動新一波金改,政府也需釐清對非合意購併的態度,至少需建立一套清楚的遊戲規則。

李禮仲表示,有必要鬆綁現行金控無法敵意併購的相關法規,但市場尚未準備好,最好以逐步的方式鬆綁。

根據金管會「金融控股公司轉投資作業管理原則」,金控若要進行購併,提出轉投資申請時,應提出購買股權至25%的計畫,且計畫必須確保未來可以合併財務報表,此舉形同要求金控購併前,必須向金管會掛保證一定會成功,被視為阻礙非合意併購的法規。

不過,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樹日前表示,若能建構完善機制,不排斥非合意購併,也替三次金改的併購機制,留下更靈活的空間。

亞太金融中心非金融改革的唯一目標,新政府若能以除弊、興利手段並進,重新檢視三次金改施政方向,才能讓台灣金融產業更具競爭力、具有商品研發力,並應兼顧金融紀律及社會責任,屆時台灣離亞太金融中心的大目標,才能更靠近一步。970824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arkys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