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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2009.12.22 02:44 am


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增訂「反避稅條款」,昨(21)日議案進入初審卻意外大翻盤,修改為金融業須一體適用,讓金融業者很錯愕,更以「殺傷力極大」形容後續影響。


銀行主管指出,相關條款除金融業適用會對金融業造成衝擊,也將連帶限縮銀行存放款業務,長期恐不利國內經濟成長動能,其中又以關係企業存款較多的銀行受衝擊最大。


中信金控財務長許妙靜表示,金融業屬於負債經營的產業,即吸收客戶存款來放款,存款屬於負債,若適用「反避稅條款」,對吸收存款將有很大影響。換言之,相關條文會將銀行業者的財務槓桿比重縮死,若銀行想擴大規模,可能得以增資等方式因應。


新光金控資深協理徐順鋆指出,「反避稅條款」的目的是剔除關係人,主要是為了避免企業利用母子公司等關係人借款規避稅負,因此對關係企業存放款金額較高的銀行影響較大;若關係企業往來少較少的銀行,受新制影響應該較輕。


國內金控公司旗下關係企業的存放款幾乎都與自家銀行往來,金控業者指出,一旦確定實施反避稅條款,關係企業的存放款業務恐怕會出現一波「大遷徙」。


金控公司指出,反避稅條款除對銀行存放業務產生衝擊,更讓金控頭痛的是「連結稅制」。過去政策為鼓勵金控公司設立,在金控法提供連結稅制優惠,金控旗下銀行有發債需求時,可轉由金控發債因應,利息費用抵扣比銀行發債划算,現在稅捐機關卻不認金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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