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08 28 14:30/壹蘋果網絡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內政部呈報的「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只要是年滿20歲未滿65歲的國民,擔任正職工作,為全戶主要收入,年收入在30萬以下,並符合相關規定者,10月起每個月政府將補助3000-6000元不等來抗通膨,但該規劃目前只規劃至983月。

內政部表示,為了協助弱勢族群對抗通貨膨脹壓力,內政部特地研擬方案,還補助有需要的低薪者,估計將有45萬全職工作者受惠,將於9791啟動該方案,將於9710月至983月正式對於薪資所得偏低的近貧工作者,提供為期6個月的所得補助。


申請身分規定
1)非低收入戶
2)為全職工作者(971月至6月參加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且95年全年薪資超過1980元)
3)申請人配偶或所扶養未滿65歲之一親等親屬年薪資所得均在30萬元以下
4)申請人及其配偶或扶養未滿65歲之一親等親屬合計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未超過基本門檻(單身無配偶或親屬者在25萬元以下;有配偶或扶養一親等親屬者除綜合所得總額30萬元外,每增加親屬1人以10萬元加計)
5)申請人及其配偶或扶養未滿65歲之一親等親所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390萬元。另對於非自願性失業,包括95年全年薪資低於198千元或服務於5人以下公司者,可自行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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