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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2009.01.17 04:59 pm


受全球金融海嘯風暴影響,企業裁員減薪不斷,為紓解企業與民眾的財務壓力,財政部下周三將召集五區國稅局,開會討論所得稅延期繳稅方案,最快年後將可出爐。財政部長李述德上午表示,營所稅及綜所稅延繳,對稅收不會有影響,只是讓現金不夠的民眾緩繳一到兩個月,不能跨年度,而且「排富」,未來將在一定的條件下,提供大眾此福利,適當時機就會對外公布。


緩繳一到兩個月 不能跨年度


據了解,財政部所稱的「一定的條件」,除了受到地震、颳風等不可抗力天然災害的受災戶外,可能會增加金融海嘯受災戶,例如買進連動債投資人,至於台股受傷的投資人是否符合條件,還得開會討論。 


李述德表示,國家稅收中,目前僅遺贈稅可辦理延繳,30 萬元以上就可以分期,至於證交稅與營業稅因為是代繳,所以不可以分期,目前要討論的是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所得稅的延繳方案,將會在一定條件與合理範圍下,讓無現金的民眾也可延繳。


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或遭受重大財產損失,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3年。


設排富條款 金融海嘯災戶受惠


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指出,下周就會召集各區國稅局初步交換意見,目前延繳措施將以受金融海嘯波及的「個案」為主,而非全國520萬個報稅戶都可以辦理延繳,鎖定「重大財產損失者」,即無現金可繳納的民眾,而此延繳方案將會「排富」。


張盛和表示,首要需先定義金融海嘯是否屬不可抗拒的重大災害,決定「延繳條件」,才能確認影響人數。張盛和說,「重大財產損失」也是「天災」,像買到連動債的受災戶,就屬於受金融海嘯影響的個案。至於失業減薪的民眾,以及台股受災戶,是否也可以延繳,他表示,還要進一步研擬討論,但不排除也朝此方向研擬。


所得稅延繳 只限沒存款的人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2009.01.17 04:59 pm


今日上午行政院賦改會開會,但噸位稅議題,顯然不及所得稅延繳話題,來得吸引人,由於經濟景氣不佳,財政部長李述德、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趁機釋放便民利多,在一定的條件下,所得稅可以延繳。其中手頭吃緊,沒有現金,以及受到金融風暴影響的人,再加上原先法令規定因天災重大財產損失者,都可以個案申請延繳所得稅。


財政部將研擬祭出便民措施,讓金融風暴受災戶於今年5月時,可以延繳所得稅。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指出,須個案申請,而且初步審查應符合有「重大財產損失」、「損失受金融風暴牽連所引起」,以及「真的無現金可繳納」等3個條件。


張盛和表示,重大財產損失也算是「不可抗拒的天災」,目前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所得稅的延繳方案,首要條件將朝「重大財產損失」的方向來研擬,如果是自己經營不善而倒店者,就不可以納入。其次,重大財產損失需是受到金融風暴牽連而引起,最後,必須真的無現金不可繳納。他舉例說,若買連動債虧損,但銀行仍有不少存款者,一樣不可以辦理延繳。


張盛和強調,所得稅延繳過去不曾實施,所以下周會先和各區國稅局交換意見,先設定出延繳的「應繳稅額」與「條件」,主要會以無財產者為優先考量,對於高所得者與高稅率者就不會列入考慮,完全「排富」。他表示,延繳者一定要因納稅金額龐大,而且無現金與能力繳費者,才可辦理之,舉例而言,若有民眾無薪假已休半年以上,加上納稅金額過於龐大,因長期無收入就可以申請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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