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析:銀行遭到管最可憐的就是從業員工,工作没有保障,若幸運可以留任,也會遭受不平等待遇,如:中聯信託、花蓮企銀被留用員工的遭遇是薪資打折、員工任意調動,銀行員真的比『卡債族』還不如,卡債族欠錢不還,若銀行稍加催收,即向立委、消保單位申訴,而這些可憐的銀行員工能向誰哭訴!
2007/12/24 18:45 鉅亨網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台北】即將於明(2008)年 1月底公告標售的寶華銀,因接管人中央存保遲遲未回應寶華銀行產業工會於11月 3日 會員代表大會所通過之「寶華商業銀行員工安置計劃」,工會於12月初向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結果調解失敗,寶華銀工會決議定於本週六(29日)舉 行罷工投票。
寶華銀勞資雙方於12月20日在勞工局進行調解,工會於會議中才獲悉中央存保早已於12 月7日與主管機關就該銀行的員工安置計劃作成決議,寶華銀工會表示,所作的決議完全罔顧工會提出的員工安置計劃版本,在中央存保聲稱無調解可能性後,勞資談判破裂,工會決定於12月29日 召開臨時會員大會,進行罷工投票以保障寶華銀行勞工的權益。
寶華銀工會理事長謝冠章表示,工會提出的員工安置計劃版本,主要訴求就是提高標售後的員工留用比例,希望得標者必須發出 8成聘書、實際留用比例不得低於6成,並且保障2年的聘僱期間;以及依法辦理年資結 算並比照之前 6家問題金融標售的規定,由得標者提供寶華銀行員工0.5N (N為年資)之年資補償金。
謝冠章進一步指出,中央存保對於工會訴求不僅相應不理,亦在未知會工會之下早已決議對該銀行之員工安置計劃,其中勞方所關心的留用成數及留用後工作權 保障,只有留用5成且僅保障1年,對重新聘任的員工,僅規範將一體適用投資人就員工相關事項所訂之工作規 則或管理規章,不得有歧視性待遇。這跟工會所提投資人應發出8成聘書,保障聘僱期間不得低於2年及對留用員工薪資、職務、其他勞動條件不得做不利益之變更等 不只落差極大且隻字未提。
寶華銀行現有42家分行執照、具商業銀行運作經驗,員工目前人數約1100多人、平均年資不到 5年,若以今年標售的花企、東企員工實際留用比例約7成,中聯 信託更是全員留用來看,工會主張對投資人爭取須對全體員工發出8成以上聘書、實際留用至少6成,應較符合 寶華銀員工的期待。
謝冠章表示,試想中聯信託、花蓮企銀被留用員工的遭遇(薪資打折、員工任意調動去做電話行銷人員),工會絕對無法接受官方所定之安置計劃版本。
謝冠章強調,寶華銀行的員工皆為理性及富生產力的一群伙伴,原本期望以理性的態度爭取保障勞工權益,惟主管機關不但不給予基本的尊重,反而打壓工會的訴求。謝冠章表示,為表達員工不滿的情緒及抗議遲未 獲得主管機關任何正式回應,工會將訂12月29日 進行罷 工投票,透過集體行動爭取員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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