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9 18:54:59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十九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實施逾六年,原則上將自明年11日 實施第三階段,完成國內產險費率自由化最後一個階段,屆時除強制車險等政策性保險外,其他產險可望完全由業者定價,回歸市場機制。

金管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討論通過「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時程計畫」第三階段實施時程,預定明年起實施。

過去因產險市場殺價競爭,為避免過度殺價影響業者核保品質,產險的定價由產險公會訂定規章費率,等於是統一定價。

不過,財政部自200241日 起開始分三階段推動產險費率自由化,每階段約三至五年。金管會表示,等市場精算統計機制建立完備及相關措施完備時,即可進入第三階段。

目前產險費率自由化處於第二階段,部分經核准業者可於規定幅度內調降費率,例如台產、兆豐、新光、國泰世紀、明台、友邦、蘇黎世、日商三井住友等產險業者,商業火災保險費率可比規章費率上下調整10%;新光、國泰世紀、台產、兆豐、蘇黎世、明台等六家產險公司則可調整其任意車險費率,最高幅度可比規章費率便宜30%

金管會表示,產險費率自由化實施第三階段後,除強制車險、住宅火險等政策性保險外,其他產物保險商品的定價及承保內容,將由業者依核保能力及經驗資料釐訂,但業者必須先建立經算統計資料庫,才可獲准進入第三階段。

金管會表示,原則上明年將實施第三階段,將持續督促產險業者定期檢討商品費率適足性及適時調整費率,並強化產險業者清償能力的控管。970619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arkys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