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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0 中國時報 【中央社】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長李啟賢今天表示,規劃3至4年後,預估2012年全面實施國際會計準則,與國際接軌。
李啟賢指出,全世界超過100個國家已全面或將實施國際會計準則,美國將於2011年決定實施時間;台灣已採國際會計準則的大原則制定會計準則,可望順利全面實施。
他表示,近7、8年來公布、修訂的財務會計準則均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內容,因此全面實施國際會計準則時,只要部分調整即可,但現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編號將全數停用,改採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的編號。
他說,近年陸續實施的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35號公報「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37號公報「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準則」均採國際會計準則的大原則制定。
至於今年甫實施、引起大家關注的財務會計準則第10號公報「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亦同樣採國際會計準則大原則制定。
李啟賢進一步解釋,實施國際會計準則的方向確定,雖然現行台灣實施的會計準則已採其大原則,但仍有小差異,因此將與會計師、企業界廣泛討論,並推動教育宣導,以利未來全面實施國際會計準則。
他說,一旦全面實施國際會計準則,企業內部的會計制度、內控內稽,以及電腦系統均須調整,故實施前的教育宣導格外重要。9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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