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09.07.16 05:07 am
金管會昨天發布修正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開放大陸銀聯卡在台刷卡消費,最快九月初大陸民眾就可以持銀聯卡在台刷卡消費,將可提高大陸觀光客來台觀光、消費意願。並為台灣每年新增新台幣一千億元刷卡商機。
國內銀行也將可辦理相關收單業務,對收單銀行的手續費年收益至少可多出廿億元的貢獻。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蕭長瑞表示,辦法發布生效後,金管會就可開始受理國內收單銀行、聯合信用卡中心等申請,台灣的聯合信用卡中心也要跟中國銀聯公司簽約,估計最快九月初銀聯卡就可進入台灣。
大陸地區金融機構發行的信用卡及轉帳卡,卡片上印有中國銀聯公司標誌者,就是「銀聯卡」,它是大陸地區市場占有率最高的信用卡及轉帳卡的品牌。
中國銀聯公司也是目前大陸地區,經營信用卡及轉帳卡,跨行資訊交換及資金清算業務的機構。
大陸銀聯卡來台使用研議多時,消算等技術層面問題一直待克服,昨天金管會正式發布法令開放銀聯卡來台,也代表技術面問題都已解決。
根據金管會昨天發布的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第二條及第七條之一修正案,明定國內信用卡業務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者,可以與銀聯公司,從事信用卡或轉帳卡的業務往來。
主要包括「銀聯卡」在國內刷卡消費的收單業務,以及交易授權與清算業務等兩項。至於國內銀行發行銀聯卡的發卡業務則未開放。
國內信用卡業務機構提出申請時,應提出應載明申請業務項目、業務合作條件內容、效益評估、糾紛處理機制及風險控管措施的營業計畫書。
銀聯卡主要是轉帳功能,但也有部分信用卡功能,因此對於墊付款項的收單銀行,主管機關要求應提出風險控管等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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