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特派記者胡明揚/上海報導】2010.01.08 04:17 am


上海各類預售消費卡風行,卻在除夕圍爐結帳時,遭遇拒收尷尬。


近日上海市民 張 女士在「海上阿叔」連鎖餐廳徐匯店預定年夜飯時被告知,除夕年夜飯結帳只能使用現金或銀行卡斯瑪特卡、OK卡、得仕卡等預售消費卡一律不得使用。


而在平時的餐飲消費中,不少店家也規定使用消費卡結帳將不得享受折扣優惠。顧客質疑,持消費卡結帳為何被差別對待?


「海上阿叔」徐匯總店的工作人員對此解釋,由於受限高額手續費,全年僅除夕夜拒收消費卡。「消費卡手續費要比銀行卡高出2-3%,年菜又是集中的大額消費,所以我們幾年前就規定,年菜消費不得使用消費卡,客人預定時都會事先告知。」


在上海,儘管大部分飯店業者並未在除夕夜拒絕消費卡,但在日常消費中仍有區別對待。例如:消費卡不享受折扣優惠,不送優惠券,不開具發票等。


老豐閣品珍軒表示,他們在客人結帳時都會明確告知,一旦使用消費卡就等於放棄所有優惠,同時不能開具發票。因為顧客在購買消費卡時已經開了發票,所有就不再開具了。


俏江南延安中路店則表示,消費卡結帳時不能享受折扣,但可以點特價菜。該餐廳人員解釋,「我們這麼做是有協定作證的,和售卡公司簽訂的協定中明確寫著,持卡消費不可享受折扣,解釋權歸飯店等條款。」


斯瑪特卡、OK卡等消費卡公司也承認,由於簽約商戶屬於加盟性質,簽約商戶有自行規定的權利。


對於此類問題,上海市消保委法研部副主任唐健盛認為,只要飯店在預定前明確告知消費者不得使用消費卡結帳,就不存在侵權;反而是售卡公司在售卡時,沒有將該情況預先告知顧客,涉嫌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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