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7-28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馬婉珍/台北報導】


     金管會決定嚴管私募弊端!金管會本周五(30日)將定案新的私募規則,要求公開發行公司內部人參與私募,應在董事會充分討論,且在股東會上載明,否則金管會將限制這些內部人不得認購私募股票;同時私募價格將限制以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的參考價格,與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擇高者為訂價,避免有過高的套利空間。


     金管會正在研議懲處機制,若公開發行公司不遵守相關私募規定,除了內部人會被限制認購私募股票外,未來公募增資案,將會被金管會「阻擋」。


     金管會高層官員表示,私募辦法引進國內已有3年以上,有許多弊端,包括內部人參與私募資訊不對稱,定價有套利空間,對一般投資人不公平等;因此在上周五(23日)決定,限制金融業只有財務不佳者可選擇私募增資後,金管會將在周五舉行公聽會,邀集具代表性的上市櫃公司,討論公開發行公司的私募新規則。


     金管會將修改「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先前已邀集證券周邊單位及投資人保護機構,討論出具體方向,這次公聽會即是要確定未來公開發行公司私募的規範,共有3大方向,1是公司內部人參與私募的資訊公開方式,2是私募訂價標準,3是私募及公募的分野,公司如何選擇。


     官員表示,由於私募是採事後報備制,金融機構之所以可以限制私募,是因為金融機構資本額變動必須事先報金管會核准,所以可以限制只有財務困難者才能採私募增資;但公開發行公司事後報備,且私募注意事項並無處罰的法源依據,在嚴格限制私募上,有其困難。


     因此金管會決定,未來公司要選擇私募增資,必須要在股東會上以明顯字眼刊載,且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若獨董反對私募,也必須在股東會上揭露;若公司內部人要參與私募,必須在董事會上充分討論,也要在股東會上揭露,公司若未作到上述要點,金管會可限制內部人認購私募股票。


     其次就是訂價要以訂定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的參考價格,與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擇高者訂之;金管會也將在周五討論應有的懲罰機制,杜絕私募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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