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析:股票質押的價值認定,從「市價」改成「市價與淨值孰高」,擇高認定,實施期間半年。此舉有助提高上市櫃公司擔保價值,避免因股價超跌,但風險轉由銀行負擔,在金融風暴下不知道會產生多大的傷害!!


【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邱金蘭、王茂臻/台北報導】2008.09.25 02:56 am
為減緩股票質押斷頭賣壓,以提振台股,立法院財委會昨(24)日決議,建議將股票質押的價值認定,從「市價」改成「市價與淨值孰高」,擇高認定,實施期間半年。此舉有助提高上市櫃公司擔保價值,避免因股價超跌,遭銀行斷頭或要求補足擔保品。


如此一來,等於救了企業大股東,風險卻集中到銀行身上。大型銀行主管昨天聞訊,普遍表示不同意。銀行指出,除非是未上市公司因為沒有市價可參考,否則一般都是用股價做參考指標,若改成以淨值認定,會讓銀行風險大增。


證券分析師則認為,政府擬調整上市公司股票質押價值認定,改採市價、淨值擇高取一,對大股東與公司派是一大利多,但對一般散戶而言,恐怕未蒙其利,先受其害。主因在於一旦上市公司股票質押可用較高的淨值來計算,公司護盤實施庫藏股的意願將大幅降低。


立法院財委會昨天邀請金管會作業務報告,美國金融風暴引發的台股危機,成為立委質詢重點。陳樹在立委質詢時承認,目前台股「超跌」;立委賴士葆表示,既是超跌,代表淨值並不等於實際的市場價值。財委會最後並通過立委余政道等人的提案,建議金管會應將股票質押計算標準,改採淨值或市價為高者當基準,時間以半年為限。


金管會主委陳樹表示,銀行公會明(26)日會討論此案,若能促成,金管會也很期待。


根據現行銀行辦理股票質押貸款業務的作法,對上市櫃股票的質押,都是以市價為鑑價標準,計算貸款成數,大部分約六成。一旦改為市價或淨值擇高,計算貸款成數,應有助提高擔保值,避免因股價超跌,遭銀行斷頭或要求補足擔保品。


分析師指出,上市公司護盤可分兩種,一種是大老闆真的為自家股票抱屈,認為公司股價已經超跌而買進股票;另一種是因為公司質押的股票,因股價下跌面臨擔保品不足的問題,此時實施庫藏股,表面上是護股價,實際上更是要解決擔保品不足的問題。


金管會官員表示,現行股票質押鑑價方式,各銀行實務作法可能不同,但對上市櫃公司股票,都是以市價作為計算標準,例如以前三天或一段時間的市價,來計算貸款成數。


由於部分股票超跌,導致市價比淨值還低,如果改採市價、淨值擇高計算價值,這類股票的擔保價值就不致減損,不會面臨補足擔保品或遭斷頭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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