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6 工商時報 【薛翔之/台北報導】


     儘管金融海嘯尚未告歇,剛做成增資決定的匯豐銀行將匯入台幣110億元,在台設立子行。


     匯豐銀行將於本(3)月底前,向金管會申請設立一家在台子銀行,預估規模即為110億元,據了解,匯豐日前以「匯豐台灣」的名稱,向經濟部提出申請並已獲准。


     這也是繼花旗、渣打之後,第三家因資產規模達到最低門檻,需在台設置子行的外商銀行。


     金管會官員昨(5)日指出,外銀藉由併購或透過金融重建基金(RTC),承受本國銀行,最晚需在3年內設立子行;若是資產規模達到4,500億元時,更需提前申設。


     匯豐銀是在去年3月承接中華商銀,原本在台分行加上中華商銀合計規模,已經超過4,500億元,因此需在1年內匯入100億元,成立子行,原在台分行僅能保留1家,其餘分行都將轉入子行下,完成「一子行、一分行」的架構。


     按程序,匯豐須先向經濟部申請名稱預查,確定在台子行的名稱,並在承諾期間內,也就是今年3月底前,向金管會遞件申請設立子行,當中還須提出移轉分行的時程規劃。


     至於100餘億元資金,可由國外匯入,也可從匯豐去(2008)年度在台盈餘補足;據金管會統計,匯豐去年稅前盈餘為49.1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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