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6 工商時報 【記者黃怡錦/綜合報導】
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周學東昨(25)日表示,為引導民間借貸發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問題,人行修訂後的貸款通則徵求意見稿已基本形成,隨著利率市場化推進,計畫取消對民間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利率上限規定。
據人行統計顯示,截至去年11月底,中國小額貸款公司有1,238家,貸款餘額為676億人民幣(下同)。路透引述周學東說法指出,目前民間借貸規模相當大,單以浙江省為例,截至去年底的民間借貸存量規模便達到6,000億元!
周學東表示,人行計畫允許小額貸款機構從至多2家金融機構,及1家非金融機構借入不超過自身淨資本2倍的資金,此前上限為淨資本的50%;此外,由於據目前規定,人行僅對存款利率上限與貸款利率下限有所限定,周學東透露,此次通則修改會對目前市場上短期信貸一般超過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4倍的部分,建議不要界定為非法。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所長劉少軍認為,此有利中國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並會使地下錢莊逐步合法、陽光化。由於大陸民間借貸經營活動以往常出現非法集資、或者暴力討債事件,因此基於穩定金融與經濟的前提,又能讓中國民間大量閒置資金進入高於銀行利息的投資管道,並間接讓中、小企業也能便於融資,人行此一做法有其必要性。
值得注意的是,人行「貸款通則」修訂稿中,對非金融機構的單一股東所持股份的比重規定,與銀監會、人行日前聯合制定的「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中的規定是有衝突的,因先前推出版本規定單一股東所持有股份,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10%,但未來貸款通則卻無相關規定,主因是地下錢莊老板持股通常高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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