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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3 中國時報 【洪正吉/台北報導】


     基於國內銀行業過度競爭,金管會昨日調高銀行申設新分行的條件門檻,未來銀行逾放比必須低於1.5%,備抵呆帳覆蓋率要高於80%,申設分行前3年度平均稅前淨值報酬率,也要高於同業平均值的1.5倍,目前約有10家銀行符合資格。


     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表示,提高條件主要是考慮本國銀行逾放比和覆蓋率近年來大幅改善,為反映環境變化和實施差異化監理原則,金管會才會提高銀行和信合社申設分支機構標準。


     他說,目前初步檢視,符合新標準的本國銀行共有10家,信用合作社有4家,預計今年5月金融機構來申請時就可以適用了。根據新的標準,逾放比將由「未達2%」下修到「未達1.5%」,覆蓋率將由「50%以上」上修到「80%以上」。


     本國銀行去年平均逾放比率為1.15%,今年1月又降到1.13%;去年平均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的覆蓋率達90.5%,今年1月提高到91.22%。另外,原本規定申請的前3年度平均稅後淨值報酬率應達5%以上,未來將使用浮動指標,申請前3年度平均稅前報酬率須達國銀和信合社同業3年平均值的1.5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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