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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2.09.03 02:34 am
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MOU)完成簽署,金管會將在MOU生效時,同步端出開放企業在台發行人民幣計價債券等六大措施,並建立人民幣回流機制,幫國內金融業爭取更多大陸境外合格機構投資人(QFII)額度,以擴大國內人民幣市場商機。
中央銀行上周五(31日)宣布,兩岸貨幣清算MOU完成簽署,今日是這項利多宣布後的第一個股市交易日,市場反應備受關注。MOU將在60天內生效,金管會研擬多項開放措施,準備在MOU生效日同步開放。
金管會官員昨表示,金管會將先準備相關法規的修正作業,MOU一生效,就可同步宣布。
根據金管會規劃,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建立後將開放六大措施,除了國內的外匯指定銀行(DBU)辦理人民幣存款、放款及匯款業務外,還包括建立「人民幣跨行通匯系統」、開放保險業發行人民幣計價保險商品、開放企業在台發行人民幣計價債券、開放投信事業發行人民幣計價基金,以及開放證券商複委託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等。
金管會官員表示,會先做好法規修正作業,以便在MOU生效的同時對外發布。以國內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為例,在MOU生效同時,國內銀行就可收人民幣存款。從香港經驗來看,開放人民幣存款的第一年,人民幣存款金額的比重約占1%,以台灣金融機構目前存款餘額33兆元來看,第一年大約3,000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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