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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0日電】2010.03.10 11:29 pm


前台灣金聯董座陳松柱月薪40萬元受關注,行政院公股管理督導小組今天決定,將以台灣金控董事長張秀蓮月薪16萬元為例,未來政府各事業單位董、總座薪水不得超過張秀蓮的2倍。


財政部表示,將先從 108家財政部公股民營事業及子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開始做起,未來將請各部會比照辦理。


行政院今天召開公股管理督導小組第三次會議,為合理規範派任或推薦至各事業機構董事長、總經理待遇,會議通過「財政部公股民營事業及轉投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薪資標準原則性規範」。


未來財政部派任或推薦至各事業機構董事長、總經理的待遇,得在不超過相同性質、規模的公營事業同級人員待遇 2倍的上限範圍內支給。


如有超過 2倍的上限者,超過部分一律解繳國庫或繳作原投資事業收益。


另外,事業單位董事長或總經理當年度所支領的非固定收入(如績效獎金及其他各項獎金等)總額不得超過固定收入(含月支薪俸、主管加給等)總額,超過部分一律解繳國庫或繳作原投資事業收益。


財政部次長曾銘宗以張秀蓮每月薪水新台幣16萬元為例指出,未來各事業單位董事長、總經理的薪水不得超過32萬元。各事業單位董事長、總經理的績效獎金與各項獎金也不得超過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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