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台北報導】2008.07.31 03:08 am


開發金控優退條件初步出爐,開發工銀符合優退規定者前15年的年資可以用三倍計算基數,其餘年資則以兩倍計算,即15x3+2N-15)(N指工作年資),上限為60個基數再加14個月優退金,也就是最高可領74個月,創下國內金融機構優退金最豐厚的紀錄。


至於開發金控符合優退者,則比照勞基法,前15年年資以2N計算,其餘年資則是1N,上限45個月。


先前兆豐金和三商銀(第一、華南和彰銀)優退方案大致是採取2N+18來計算基數,15年年資者約可拿到48個月退休金;25年年資者則可領取68個月的退休金,但都沒有這次開發工銀最多可拿74個月退休金多。如以開發工銀副總級薪資概算,74個基數可領到的優退金將達2,000萬元。


據了解,多家大型公股行庫下半年也有意陸續推動優退方案,銀行主管指出,由於開發金提出的優退辦法可能產生比價效應,其他金融機構都很關心開發金優退金計算辦法。


開發金此次大規模優退優離方案的重心是開發工銀,開發工銀符合勞基法退休標準,也就是年資滿25年或15年且年滿55歲者,可申辦優退。前15年以3N計算,剩餘年資以2N計算。以工作15年、滿55歲者為例,申請優退可領到45個月的退休金,再加上14個月優退金,可領59個月;工作25年者原應領到65個月退休金,但因基數上限是60,加計優退金後,共可領到7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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