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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本報記者/綜合報導】2008.11.18 03:01 pm


消費券確定以每個國民為發放單位,每人3600元,消息中午傳出後,消費者反應熱烈,大家紛紛討論如何使用這筆「意外之財」,有學生說,要買衣服、買球鞋,家庭主婦說,當然是要買家庭用品,上班族則表示,乾脆貼點錢買港、澳機票,玩幾天,大家唯一的「共識」則是「3600元太少了,根本不夠花。」


一聽說消費券就要發下,每人3600元雖不多,但許多人已開始在計畫該買什麼了。有人說:「謝謝馬政府幫老闆發年終!」已有人打算折價賣給別人來套現。但更多的是婆婆媽媽問,最近菜價超貴,消費券可以用來買菜嗎?


先生一聽說不排富,高興地說:「我老婆一定高興死了,她昨天聽說要排富,簡直氣炸了。」雖然每人才3600元,不過,何媽媽說,聊勝於無啦,她已經想好要買什麼了,要買國產品牌,不會買LV


幾個家庭主婦聞言立即說要去大賣場,買米、買菜、買衛生紙。張媽媽問說,可以去傳統市場買菜嗎?姜媽媽建議,不開發票的路邊攤、小吃應全都開放使用,才會「更好花」。


年輕族群,有的說要去買手機、iPOD。但 姜 小姐說,3600元是她月薪的十分之一。雖然錢不多,但是可以買雙靴子來度過寒冷的冬天。初出社會的 謝 小姐說,這是一筆意外之財,希望農曆年前發,拿回家當孝敬爸媽紅包錢。


就讀東山高中二年級的吳姓同學說,零用錢每個月都不夠用,拿到「這筆錢」要先去添購些「想了很久」的球鞋和衣服,至於吳同學的爸爸原本希望能將一家四口共14400元消費券「統籌運用」,買一些大型家電,不過立刻遭到吳同學的強烈抗議。


但已有人說:「要打折轉賣給別人,套現金。」或「3600元實在不夠多,應該會吃大餐。」「也有人要買一台小摺給爸爸當代步工具,節能減碳」……。看來3600元,已帶給許多人小小的消費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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