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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中央社台北1日電】2009.04.02 08:21 am
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港澳台辦事務辦公室主任郭偉今天說,大陸目前不允許台灣的宗教團體在大陸設立宗教組織,從事傳教活動。
來台參加「2009年第二屆世界佛教論壇」活動的郭偉在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兩岸佛教一直關係非常密切,特別是這些年來交流越來越廣泛,包括佛光山、法鼓山、慈濟、台灣的中國佛教會等與大陸宗教團體都維持密切交流。
她說除了佛教外,大陸的道教團體也將在5月組團來台灣進行交流活動。
針對未來是否能有更多宗教團體如慈濟等到大陸發展,郭偉說,據她了解,慈濟到大陸主要是從事慈善方面的事情,就如國際上很多機構與大陸的民政部門合作,進行扶貧慈善工作,大陸政府將給予協助。
她說,「如果台灣的宗教團體單純做為一個宗教組織,在大陸從事傳教的活動,依照大陸相關法律的規定,目前還是不允許的。宗教與教育、慈善等方面是分開的,一般他們鼓勵宗教團體從事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但是必須與傳教分開」。
郭偉說,大陸方面也鼓勵大陸的宗教界積極從事服務、慈善等工作,但這些工作不能與傳教結合在一起。
另外,她說,有關推動兩岸佛經重印的工作,這方面是由兩岸的宗教團體在做。
針對此次佛教論壇所代表的意義,郭偉說,這次由兩岸共同承辦這麼大型的國際活動,猶如(國際佛光會世界總會副會長)吳伯雄所說,兩岸已經釋放出很多的善意,才能成就這樣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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