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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2009.05.13 03:49 am
金管會昨天公布雙卡利率成本查帳報告,結果顯示,信用卡平均發卡成本率達17.77%,現金卡更高達19.9%。若民法利率上限如調降至12.5%,銀行雙卡業務恐都無利可圖了。
立法院日前提出民法利率修正案,擬將利率上限由20%調降至12.5%,消費者叫好,但銀行呼天搶地;金管會則舉棋不定,在消費者福利與金融市場機制間遊走。
為了減少爭議,金管會要求會計師查核雙卡利率成本結構,被查帳的信用卡發銀行包括:中信銀、富邦銀、台新銀、玉山銀、遠東銀、聯邦銀、國泰世華、匯豐銀、花旗銀與荷蘭銀等10家銀行;現金卡則是中信銀、台新銀與萬泰銀。
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說,會計師查帳目的在了解雙卡成本結構,讓「一切都攤在陽光下」,忠實反映所有資訊。
查帳報告顯示,10家銀行的信用卡平均成本率17.7%,其中又以「營運(作業)成本」所占比率最高,達到8.95%。換句話說,每張信用卡成本如果是100元,人事、電腦設備等作業費用就占一半以上。
林棟樑坦承,信用卡「營運成本」偏高,而10家銀行裡更有6家的營運成本超過平均值,銀行局已發函要求6家銀行調降作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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