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綜合報導】2009.05.13 03:30 am


經濟部長尹啟銘昨(12)日宣布,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及陸資開放項目,預定本月公告,最快6月就可開放陸資登台。


行政院昨天舉行陸資來台政策的協調會,會中確認陸資定義、開放進程、產業項目及配套措等,獲得上述結論。其中,陸資持股30%的企業即視為陸資。陸資開放來台,將有助於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並有利雙方產業整合彼此在製程、技術、通路及品牌等優勢,進軍世界市場,被視為馬英九政府重大的經濟政策之一。


在產業開放項目上,服務業總計開放23項,占我國WTO服務業承諾表113項中的21%,以批發與零售業為主,包括百貨公司、餐飲業及第二類電信等,但律師與會計師等涉及證照的服務業,則暫緩開放。


在製造業部分,經濟部同意開放65項,約占212項製造業的30%,大陸希望來台投資的金融、晶圓與TFT-LCD液晶面板顯示器,確定不在第一波開放項目;開放項目包括中草藥、汽機車及其零組件、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手機、音響、家電、電腦以及生技產業等。


公共建設部分,工程會與內政部協調後,決定開放11項,包括航空站及其設施、港埠及觀光遊憩等重大設施:並因營建業者強烈抗議,政府決定不開放大陸營建業承攬國內工程,只能以參股或來台設公司參與標案的方式參與國內公共建設。


官員說,營建業是很敏感的產業,曾發生國內22家營建業聯手反對大陸營建業來台事件,因大陸營建業的競爭力強,且公司規模大,一旦開放大陸營建業來台,國內營建業會受到很大的衝擊,因此內政部堅持不肯開放。


至於房地產,相關官員說,配合陸資來台投資,進一步開放法人來台購買商用不動產以及自用住宅,但必須要有投資的行為才能允許購買,雖然可以帶動台灣房地產投資,不過對房市的衝擊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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