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台灣銀行業實務》林宜學著 宏典文化出版


()電子支付系統名詞介紹


1.買方(Buyer):指在線上交易中,購買商品的一方,即是付款者(Payer)


2.賣方(Seller):指在線上交易中,販賣商品的一方,也就是收款者(Payee)


3.發行機構(Issuer):發行機構的目的是提供顧客線上支付工具及服務,建立持卡人身分認證及授與證書的各項過程,並提供安全電子商業的運作規範。


4.收單機構(Acquirer):即是提供商店收款金融服務的銀行,它負責代理商店進行應收帳款的清算、管理商店帳戶等。並建立特約商店認證、註冊的各項過程,提供了安全電子商業的運作規範。


5.公正第三者(Trusted Third Party):公正第三者,其目的在於調解Internet上交易所發生的問題及爭執。他可能具有判決爭議的權力,或是從事強制性控制機制的核發。


6.電子證書認證中心(Certificate Authorities):電子證書認證中心核發的電子證書(Certificate),可以用來確認交易者的身分。認證中心接受持卡人和特約商店的申請,他會向發卡銀行及收單銀行核對申請者的資料是否一致,而對外發出、管理、取消電子證書並留存認證資料。


()電子付款系統的架構


電子付款系統的架構


 



持卡人                  Internet                        特約商店


(電子錢包)                                            (商店伺服器)


 





認證中心                        Internet


 


 





VISA NET


發卡銀行                               收單銀行         付款轉接站


VISA組織


 


除了上述各單位外,電子付款系統還必須要有硬軟體設備的支援,這些設備分別是:


􀂾 1.電子錢包(Electronic Wallet)


􀂾 2.商店端伺服器(Merchant Server)


􀂾 3.付款轉接站(Payment Gateway)


􀂾 4.認證中心(Certification Authority)


必須利用這四者才可構成於Internet上符合SET標準的信用卡授權交易


()電子付款系統的種類


􀁡1.代幣式付款系統


􀂾 (1)電子現金


􀂾 (2)電子支票


􀂾 (3)智慧卡


􀁡2.信用卡式付款系統


 


()電子現金(E-cash)


電子現金是一種「數位化」現金,以一串數字代表一筆現金。電子現金主要的用途是做為替代信用卡來支付網路上經常性的小額付款。


1.電子現金的實際運作方式


電子現金的使用者在網路上的數位銀行中都擁有一個帳戶,此數位銀行多半是由傳統銀行來負責線上的業務,而使用者可以利用個人的帳戶提領電子現金,此筆現金的數額會經由使用者電腦的「數位簽名」技術加密,並產生一隱藏亂數序號,再將資料傳給銀行,銀行則會利用此客戶的「數位簽名」解密後,自用戶的帳號中提領此筆金額,再將經認證後的隱藏亂數序號回傳給使用者,使用者就可以在網路上使用此筆金額付款。


2.電子現金系統設計特性


(1)貨幣價值:具現金貨幣、銀行信用認證或銀行擔任保證本票等支持。


(2)相通性:可與其他電子現金、紙幣、銀行存款、銀行本票、電子利益傳輸等給付交易方式互換。電子現金設計方式不僅可以指定單一銀行,也能透過國際化票券交換所,與不同國家、不同銀行進行交易處理。


(3)可轉換性:電子現金需具備存提功能。經由遠端的存提款如電話或個人通訊設備,使用者可在家中、辦公室、或旅行途中進行如自銀行帳戶中存提現金電子現金的交易行為。


(4)安全性:利用電子現金進行交易時,應具有防護偵測偽製品及重複付款,達到不易被複製或擅改的特性。


 


()電子支票


􀁡1.何謂電子票據


電子票據就是以電子方式製成之票據,以電子簽章取代實體之簽名蓋章,包括電子支票、電子本票及電子匯票。


􀁡2.如何申請電子票據


存戶填具電子票據往來約定書、全球金融網申請書暨約定書、個人電腦銀行業務及網路銀行業務服務契約(僅須第一次申請全球金融網時填寫)等,如為尚未申請實體票據之客戶,需另填寫支票存款帳戶往來約定書,並簽蓋印鑑及負責人親簽後向銀行申請,電子票據帳戶與實體票據帳戶須分別設立。


􀁡3.如何進行電子票據交易􀁠


電子票據之交易,需經網際網路來完成。發票人由銀行之全球金融網確認身份後,即可開立所需之票據,加上電子簽章,交予銀行核對付款識別碼無誤後,立即傳送交換所集中登錄。此後不論受款人要進行存入託收、轉讓他人,或與銀行進行融資等交易,均需經其往來銀行之網路銀行,驗證權利人身份後,由銀行將交易訊息送至交換所辦理登錄。如果票據非經交換所認證、登錄,其權利是無法移轉的;只有經交換所登錄之權利人,才是票據之權利人,也是唯一之權利人。


4.電子支票具有以下的優點:


(1)使用方式如同傳統支票,可減少學習時間及成本


(2)電子支票使用傳統的加密方式,執行速度比使用公開金鑰加密法的電子現金快,故適合小額付款。


(3)財務的風險由帳務伺服器經營者負擔,故提高了電子支票的接受程度。


(4)帳務伺服器經營者能藉由收取買賣雙方的交易手續費而獲取利潤。


()智慧卡


􀁡智慧卡Smartcard),指粘貼或嵌有集體電路晶片的一種攜帶型塑膠卡片。卡片包含了微處理器、I/O介面及記憶體,提供了資料的運算、存取控制及儲存功能。


1.智慧卡的形式


(1)關係型智慧卡


是由金融機構發行的晶片式卡片,其功能包含了:


a.信用卡功能


b.借貸卡功能


c.多重財務帳號的存取功能


d.加值型行銷程式


e.資料儲存,包括了持卡者姓名、生日、個人消費索引,及購買記錄


f.各家銀行正試圖增加智慧卡所能提供的服務


 


(2)儲值型智慧卡


係指在一種口袋大小的智慧卡片上嵌入一個可供計算的微晶片,以儲存持卡人的可用總金額。當錢經由自動櫃員機或特殊電話線路存入電子錢包後,電子錢包便可經由自動販賣機上的智慧卡讀取器購買商品。然後自動販賣機會自動從卡片上扣除貨品的金額,並將其儲存在電子現金紀錄器上,同時自動販賣機螢幕會顯示卡片中的剩餘金額。儲值型智慧卡能實際減少找零,降低小額付款的不便。


儲值型智慧卡的優點是:


a.不需像關係型智慧卡要等待信用認證,減少交易時間


b.付款快速,適合小額付款


c.包含了原先智慧卡的功能



d.硬體成本低廉


e.微晶片的技術難以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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