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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9/01/03 04:33 張國仁、陳碧芬/專題報導


檢察官也搶著考金融證照?在法務部要求下,未來取得高級證照的檢調人員,將都是至少受過96小時,且上過多達46項財務金融課程,未來辦案人員,不能再有藉口對財金事務「鴨子聽雷」了。


法務部政策目標是,9971日 起,由取得中級金融證照的檢察官、檢察事務官、調查員,專責承辦重大經濟、金融案件,沒有金融證照的檢察官,將被排除承辦重金案件的重責。


9771日 至99630日 為實施該項計畫的緩衝期,意思就是告訴各級檢察署、調查局處站機關,該考照的人,請加緊用功吧,否則將來辦案,就沒你的份了。


這項「財務金融專業3級證照計畫」,是法務部調部辦事檢察官邱智宏承辦推動。他說,此項計畫自去年71日 起實施以來,迄11月已有檢察官、檢察事務官130名、調查人員170名取得初級證照;正在受中級訓練課程的初級人員則有50多人。


邱智宏說,受訓的同仁,許多對他表達這些金融、經濟等課程「很受用」。部分檢察官甚至建議,對於取得初級證照者,未來安排定期的、更高階的專業師資與課程內容,持續進修。在初、中、高三級證照課程完成一輪以後,他將彙整各方意見,陳報給決策長官參考。


邱智宏在士林地檢署任職時,曾偵辦轟動一時的博達掏空弊案,這件辦案經驗,成為他擔任中級課程講座的講授內容。


事實上,個案偵查的實戰經驗,正是中級課程的主軸,邱智宏說,偵辦太電案的朱應翔、SOGO案與中信金案的曾益盛等檢察官,都受聘擔任講座。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正在接受中級課程,他說,受益匪淺。林達是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所涉嫌國務機要費案的公訴檢察官之一,對於扁家「海角七億」的全球洗錢模式,嘆為觀止,他說,全球金融自由化的時潮下,金融商品與日俱增,金融犯罪手法也「國際化」,三級金融證照制度讓檢察官不至於成為落伍的一群。


北檢主任檢察官郭永發鼓勵年輕的檢察官,儘量抽空參與證照課程,他用自己痛苦的經驗說,以前承辦金融案件時,為了儘速搞清楚什麼是連動債、什麼是衍生性金融商品、操作手法如何等,幾乎花掉所有假日,將自己埋進相關的書籍、報導等資料查閱上,很累啦!


郭永發說,隔行如隔山,如果沒有用心跳進去鑽研,很難掌握個中堂奧,偵查過程難免掛一漏萬,法律人接受金融專程課程,時勢所趨,對辦案相當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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