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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9/03/15 15:35
從週三開始,銀行臨櫃的收付作業、或者結匯金額,達到新台幣五十萬元,或者等值外幣,銀行一律要通報,民眾也必須攜帶証件才能辦理。
配合「亞太防制法錢組織」對我國的改進建議,金管會調整銀行的大額交易申報,從原本的一百萬元、調降到五十萬元,從週三開始,凡是民眾到銀行收付或結匯金額達到新台幣五十萬元,或等值外幣,民眾都要攜帶身份証才能辦理,銀行也要同時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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