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次 |
測驗名稱 |
測驗日期 |
報名期間 |
備註 |
1 |
第一次 證券、投信投顧暨期貨從業人員專業科目測驗及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共同科目測驗、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能力測驗、工商倫理測驗 第一次 債券人員與股務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
3月5日 |
2016年12月23日 至 2017年1月23日 |
證券商業務員、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期貨商業務員、企業內部控制、工商倫理、債券人員及股務人員之測驗方式亦可採用電腦應試方式報名。 |
2 |
第一次 外國人參加我國證券商業務人員資格認可測驗及期貨商業務員英文資格測驗 |
3月10日 |
2017年2月6日 至 2017年2月15日 |
另輔以不定期認可測驗,由各該事業提出申請,本會於受文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舉行測驗。 |
3 |
第二次 外國人參加我國證券商業務人員資格認可測驗、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認可測驗及期貨商業務員英文資格測驗 |
5月12日 |
2017年4月5日 至 2017年4月14日 |
另輔以不定期認可測驗,由各該事業提出申請,本會於受文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舉行測驗。 |
4 |
第二次 證券、投信投顧暨期貨從業人員專業科目測驗及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共同科目測驗、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能力測驗、工商倫理測驗 第一次 資產證券化基本能力測驗 |
6月4日 |
2017年3月24日 至 2017年4月24日 |
證券商業務員、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期貨商業務員、企業內部控制、工商倫理及資產證券化之測驗方式亦可採用電腦應試方式報名。 |
5 |
第三次 外國人參加我國證券商業務人員資格認可測驗及期貨商業務員英文資格測驗 |
8月11日 |
2017年7月3日 至 2017年7月12日 |
另輔以不定期認可測驗,由各該事業提出申請,本會於受文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舉行測驗。 |
6 |
第三次 證券、投信投顧暨期貨從業人員專業科目測驗及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共同科目測驗、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能力測驗、工商倫理測驗 第二次 債券人員與股務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
9月3日 |
2017年6月23日 至 2017年7月24日 |
證券商業務員、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期貨商業務員、企業內部控制、工商倫理、債券人員及股務人員之測驗方式亦可採用電腦應試方式報名。 |
7 |
第四次 外國人參加我國證券商業務人員資格認可測驗、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認可測驗及期貨商業務員英文資格測驗 |
11月10日 |
2017年10月2日 至 2017年10月11日 |
另輔以不定期認可測驗,由各該事業提出申請,本會於受文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舉行測驗。 |
8 |
第四次 證券、投信投顧暨期貨從業人員專業科目測驗及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共同科目測驗、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能力測驗、工商倫理測驗 第二次 資產證券化基本能力測驗 |
12月3日 |
2017年9月22日 至 2017年10月23日 |
證券商業務員、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期貨商業務員、企業內部控制、工商倫理及資產證券化之測驗方式亦可採用電腦應試方式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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