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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政府推動台灣加入聯合國,要求行政院各部會分攤經費,已經違反預算法、審計法等相關法令,又要求台灣郵政在私人信件上加蓋「UN for TAIWAN」戳章,又有違反本人立場、侵犯發言權、冒犯言論自由之虞,實在是不應該!!
馬克林整理聯合新聞各報導2007.10.16
政府推動入聯,自 十月五日 起下令,要求台灣郵政針對國內互寄與寄到國外的信件,每天挑選數萬封蓋上中英文的「加入聯合國」、「UN for TAIWAN」戳章,引起民眾嚴重抗議。
補習 班外籍 老師陶維極抗議郵局侵犯他的言論自由,擅自在他寄到美國給未婚妻的信件上蓋上「UN for TAIWAN」的入聯標語,他怒指這是獨裁作法,政府不能利用私人郵件當作執政黨宣傳品……。
上周四,陶維極寄信到波士頓給未婚妻,未婚妻質疑他為何要蓋這個戮章,他才發現私人信件被郵局蓋了不相關的戮章,「完全沒爭取我的同意、違反我本人立場、侵犯我發言權、冒犯我的言論自由。」
這項政策要持續到十二月底,但有律師指該做法可能有違法之嫌,也有民眾指郵局是侵犯老百姓言論自由,揚言對台灣郵政提告。擅自在私人郵件上蓋章,引起民眾抗議,台灣郵政承認「這是上面給的壓力」,執行單位也是很無奈。
有幹部指出,一開始就發現這樣做有問題,會造成民怨,且有侵犯他人的疑慮,另一是寄到大陸的信可能引發大陸反彈被退件,但上面仍然要求辦理,只好硬著頭皮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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