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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08.02.05 04:01 am


外銀頻頻來台併購,使得分行通路大增,由於分行營運成本低,基於外銀與國銀公平競爭,並考量外銀大型企業客戶需求,金管會決定對這些外銀採「一分一子」原則,未來規模達一定標準就須匯入100億元設立子行,原有在台分行最多只能保留一家。


根據這項原則,已在台設立子行的花旗銀行,原本在台有11家分行,已被金管會要求須在一年半內將十家併入子行,在台分行只能留一家。至於預計3月交割合併中華銀的滙豐銀行,則須在一年內匯入100億元資金,設立子行。


新加坡星展銀行昨(4)日與存保公司簽訂標得寶華銀合約,使得外銀來台併購家數增為五家,外銀相繼來台併購,為使外銀跟本國銀行公平競爭,金管會在審核外銀併購案時,也訂出「一分一子」原則。


這項原則也與金融重建基金(RTC)標售問題銀行的資格條件大致相同,包括外銀併購國銀後,須在資產規模達4,500億元一年內,或併購三年內,設立資本額100億元的子行,原有外銀在台分行則可保留一家。


金管會官員表示,依規定,外銀在台設立第一家分行,需匯入營運資金1.5億美元,往後每增設一家分行,就要1.2億美元營運資金。


分行跟子行的營運成本相差相當大,基於跟國銀公平競爭的考量,金管會要求這些外銀,在資產規模達一定標準一年內,或併購後三年內,必須設立子行。


至於原有的外銀在台分行,則只能保留一家。官員表示,准許外銀保留一家在台分行,是考量外銀對大型企業的授信需求,因銀行法對單一客戶授信訂有上限,外銀在台分行授信上限的計算是依總行淨值計算,外銀總行的淨值都相當大,保留一家分行,有助外銀跟一些大型企業授信往來。


以來台併購的五大外銀來看,目前已設子行者,只有花旗及渣打銀行,其中花旗在台分行目前仍有11家,金管會已要求一年半內須將十家併入子行,變成在台子行的分行。


渣打由於是採收購股權方式,直接買下竹商銀,因此沒有申設子行問題,但原渣打在台分行,也從三家減為一家。


至於荷銀合併東企後,目前擁有37家分行,因荷銀資產規模尚未達4,500億元,依規定,最遲須在三年內,或在資產規模達4,500億元一年內,設立子行。


3月即將併下中華銀的滙豐銀行,因資產規模已達4,500億元,必須在一年內設立子行,原有八家在台分行,屆時也須減為一家。


至於星展銀行,因資產規模相對小,合併寶華銀初期可以不設子行,等未來資產規模達4,500億元後的一年內,或併購後三年內,再設立子行即可。


工商時報200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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