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1.21第九屆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解析(二)          林崇漢解析


(3)41.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有關定型化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1)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2)定型化契約條款未經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中者,企業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 (3)定型化契約中之定型化契約條款牴觸個別磋商條款之約定者,其牴觸部分仍為有效 (4)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公告規定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之事項 【第九屆試題】
【解析】定型化契約中之定型化契約條款牴觸個別磋商條款之約定者,其牴觸部分無效。


(4)42.有關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信用卡資料中「款項未繳之強制停卡資料」現行之揭露期限,下列何者正確?
(1)
已清償者,自清償日起揭露五年 (2)已清償者,自清償日起揭露二年 (3)已清償者,自清償日起揭露一年 (4)已清償者,自清償日起揭露六個月
【解析】信用卡資料揭露期限,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五年」,但款項未繳之強制停卡資料,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七年」;已清償者,自清償日起揭露「六個月」,但最長不超過自停卡發生日起「七年」。


(1)43.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規定,下列何者非企業短期授信案應徵取之基本資料?
(1)
預估財務報表 (2)公司章程 (3)登記證件影本 (4)主要負責人個人資料表
【解析】企業短期授信應索取之基本資料如下: (1)授信戶資料表;(2)登記證件影本;(3)章程或合夥契約影本;(4)董監事名冊影本;(5)股東名簿或合夥名冊或公開發行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6)主要負責人、保證人之資料表;(7)最近三年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或會計師財務報表查核報告;(8)最近稅捐機關納稅證明影本;(9)同一關係企業及集團企業資料表;(10)有關係企業之公開發行公司最近年度之關係企業三書表。


(3)44.依「台北市銀行公會徵信與授信業務聯繫要點」規定,下列何者非屬銀行得酌情免辦徵信之授信?
(1)
政府計畫性之授信 (2)政府機關、公營事業之授信 (3)已提供他行定存單十足擔保之授信 (4)會員銀行之授信
【解析】會員銀行、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政府計畫性或已提供本行定存單十足擔保之授信案件,得酌情免徵辦徵信


(2)45.會計師張三依會計師法受處分停止執行業務五個月,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規定,銀行對張三簽發之財務報表查核報告自處分之日起於多久期間內不予採用?
(1)
十個月 (2)一年 (3)二年 (4)三年
【解析】受處分停止執行業務或停止辦理公開發行公司之查證者,其簽發之財務報表查核報告自處分日起於受處分期之「二倍」期間內不予採用,上述二倍期間低於一年者,以一年為準。


(4)46.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規定,下列何種授信得自該準則所稱「總授信金額」中扣除?
(1)
貼現 (2)透支 (3)墊付國內應收帳款 (4)出口押匯
【解析】總授信金額係指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歸戶餘額加上本次申貸金額,存單質借、出口押匯及進口押匯之金額得自總授信金額中扣除。


(4)47.金融業者依據法令對於有利害關係者授信限制之規範,而對相關授信限制對象為資料蒐集與電腦處理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必須經當事人書面同意 (2)須與當事人有契約關係 (3)該等資料須為當事人自行提供 (4)非必須經當事人書面同意
【解析】金融業者依據銀行法及相關法令,對於有利害關係者及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授信限制之規範,而對相關授信限制對象為資料蒐集與電腦處理,係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八條第五款之情形,不須經由當事人書面同意。


(1)48.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規定,銀行受理客戶貸款時,總授信金額係指下列何者?
(1)
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歸戶餘額加上本次申貸金額 (2)全體金融機構訂約金額加上本次申貸金額 (3)全體金融機構歸戶餘額 (4)全體金融機構訂約金額
【解析】總授信金額係指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歸戶餘額加上本次申貸金額,存單質借、出口押匯及進口押匯之金額得自總授信金額中扣除。


(2)49.依主管機關規定,為防範不法人士持偽冒身分證開戶,金融機構受理民眾申辦下列何項業務必須即時查詢客戶之身分證請領紀錄?
(1)
活期存款 (2)支票存款 (3)定期存款 (4)保管箱


(2)50.依主管機關規定,派員接管金融機構時,受指派執行接管人職務之人員,是否須填報「有利害關係者」建檔資料?
(1)
須填報 (2)不須填報 (3)由接管人員斟酌決定 (4)個案報由主管機關決定
【解析】依主管機關規定,派員接管金融機構時,受指派執行接管人職務之人員,不須填報「有利害關係者」建檔資料。


(1)51.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規定,凡對企業辦理中長期週轉資金授信,當總授信金額達新臺幣二億元時,其徵信範圍除與短期授信之項目全部相同外,另須增加下列何者?
(1)
償還能力分析 (2)建廠計畫 (3)營運及資金計畫 (4)擴充計畫
【解析】總授信金額達新台幣「二億元」者,另增加償還能力分析。


(3)52.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授信準則」規定,直接授信係銀行以直接撥貸資金方式,貸放予借款人之融資業務,下列何者非直接授信業務?
(1)
墊付國內外應收款項 (2)貼現 (3)賣方委託承兌 (4)出口押匯
【解析】「間接授信」是指銀行以受託擔任客戶之債務保證人、匯票承兌人、開發國內外信用狀或其他方式,授予信用,承擔風險,而不直接撥貸資金之授信行為。


(3)53.短期放款不宜作下列何種資金用途?
(1)
企業購買生產原料 (2)企業支付到期票據 (3)企業更新機器設備 (4)企業用於發放員工獎金
【解析】企業更新機器設備應以中長期放款來支應。


(4)54.「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授信準則」所稱短期週轉資金貸款,下列何者為適當之償還來源?
(1)
折舊 (2)現金增資 (3)發行公司債 (4)營業收入或流動資產變現
【解析】週轉資金貸款,短期係寄望以企業之營業收入或流動資產變現,作為其償還來源;中長期係寄望以企業之盈餘、營業收入或其他適當資金,作為其償還來源。


(4)55.依主管機關規定,銀行對同一關係企業之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各該銀行淨值之若干比率?
(1)5% (2)10% (3)15% (4)40%


(3)56.有關移送信保基金保證授信案件連帶保證人之徵提,下列何者錯誤?
(1)
授信對象營業證照所登載之負責人應徵提為連帶保證人 (2)授信銀行徵信已認定授信對象除營業證照所登載之負責人外,另有其他實際負責(經營)人時,亦應徵提該實際負責(經營)人為連帶保證人 (3)授信對象在授信未清償前,如更換負責人,經授信單位評估認定新負責人資力較原負責人為佳者,原負責人之保證責任得由授信單位逕予免除或更換 (4)授信對象負責人以外之連帶保證人之徵提,依授信銀行內部規範辦理
【解析】連帶保證人徵取:1.營業證照所登載之負責人;2.實際負責(經營)3.在該授信未清償前,如更換負責人,原負責人(含實際負責人)之保證責任仍不得免除或更換,但新負責人加入為保證人,且經授信單位認定其資力或經營能力較原負責人為佳,報經信保基金同意者不受此限。


(2)57.依主管機關規定,下列何者不得列為銀行法第十二條規定擔保授信之擔保品?
(1)
以地上權為標的之抵押權 (2)銀行自行發行之次順位金融債券 (3)非授信金融機構自身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之不良債權 (4)已在我國設立分行之外國銀行總行所為之保證
【解析】銀行自行發行之次順位金融債券不得列為銀行法第十二條規定擔保授信之擔保品。


(4)58.有關銀行法第三十二條銀行對其有利害關係者為無擔保授信限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銀行對其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三以上之金融機構辦理無擔保之同業拆款,不受本條規定之限制 (2)銀行不得對其職員為無擔保授信,但消費者貸款不在此限 (3)本法所稱主要股東係指持有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者 (4)主要股東為自然人時,本人之配偶與二親等以內血親之持股應計入本人之持股
【解析】主要股東為自然人時,本人之配偶與其未成年子女之持股應計入本人之持股。


(2)59.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授信準則」規定,金融機構與客戶簽訂授信契約後,應將下列何者交付客戶收執?
(1)
徵信報告摘要影本 (2)契約或註明「與正本完全相符」之契約影本乙份 (3)該授信案之准駁文件 (4)對該客戶之聯徵中心查詢資料
【解析】金融機構與客戶簽訂授信契約後,應將契約或註明「與正本完全相符」之契約影本乙份交付客戶收執。


(3)60.依主管機關規定,銀行辦理授信業務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公司戶以本銀行之定期存款質借,必須提供其股東會同意借款之決議 (2)銀行憑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保險公司所為之保證保險辦理授信,不得視為擔保授信 (3)銀行對其有利害關係者之授信,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未保證之成數部分已另提足夠擔保品者,視為擔保授信 (4)銀行辦理同業拆款,得不受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第一項規定限制,故銀行無須訂定對同業拆款之上限
【解析】(1)公司戶以本銀行之定期存款質借,提供其董事會同意借款之決議 (2)銀行憑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保險公司所為之保證保險辦理授信,視為擔保授信 (3)銀行辦理同業拆款,得不受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第一項規定限制,為控制風險仍須訂定對同業拆款之上限。


(2)61.依主管機關規定,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中銀行對利害關係者為擔保授信,其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各該銀行淨值之多少倍?
(1)1
(2)1.5 (3)2 (4)2.5


(2)62.依主管機關對銀行法第三十二條有關利害關係者辦理消費者貸款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1)
信用卡循環信用以不超過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 (2)消費者貸款額度合計以每一消費者不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為限 (3)消費者貸款額度以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為限 (4)信用卡循環信用,係以信用卡循還信用額度計算
【解析】銀行法第三十二條所稱之消費者貸款,係指對於房屋修繕、耐久性消費品(包括汽車)、支付學費及其他個人之小額貸款,及信用卡循環信用。消費者貸款額度以每一消費者不超過新台幣「一百萬元」為限。


(2)63.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授信準則」規定,辦理授信業務之五項審核原則為何?
(1)
安全性、流動性、公益性、收益性及成長性 (2)借款戶、資金用途、償還來源、債權保障及授信展望 (3)交易性、自償性、流動性、安全性及還款來源 (4)借款戶、授信期間、債權保障、撥貸辦法及利率條件


(4)64.甲貿易公司為一依法辦理登記,獨立經營,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之企業,其資本額為新臺幣二千萬元,連續營業已達二年,最近一年營業額新臺幣八千萬元,銀行對甲貿易公司之授信如欲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甲公司非屬中小企業,不得送保 (2)應以生產事業類送保 (3)金融機構對其授信總額不得逾該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4)如符合該基金作業手冊其他規定,得以一般事業類送保


(4)65.下列何者非屬金融業者經營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案例類型?
(1)
憑恃優勢地位收取房屋貸款提前清償違約金 (2)要求借款人遵守不確定概括條款 (3)未於借貸契約明定行使加速條款事由 (4)信用卡刷卡手續費轉嫁
【解析】信用卡刷卡手續費轉嫁並非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事業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2)66.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銀行對授信資產評估分為五類 (2)依約履行協議分期償還之逾期放款仍須轉入催收款科目 (3)逾期放款經轉入催收款者,對內停止計息 (4)協議分期償還授信資產之評估分類需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解析】凡逾期放款應於清償期屆滿六個月內轉入催收款科目。但經協議分期償還放款並依約履行者,不在此限。


(1)67.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下列何者符合中、長期放款協議分期償還案件免列報為逾期放款之條件?
(1)
其分期償還期限,以原殘餘年限之二倍為限,惟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2)於原殘餘年限內,其分期償還之部分不得低於積欠本息百分之二十 (3)若已無殘餘年限,或殘餘年限之二倍未滿五年者,分期償還期限得延長為十年 (4)每年償還本息在百分之五以上者,無年限限制
【解析】原係中長期放款者,其分期償還期限以原殘餘年限之二倍為限,惟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於原殘餘年限內,其分期償還之部分不得低於積欠本息百分之三十。若中長期放款已無殘餘年限或殘餘年限之二倍未滿五年者,分期償還期限得延長為五年,並以每年償還本息在百分之十以上為原則。


(3)68.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發卡機構對信用卡當期應繳最低付款金額超過指定繳款期限多久之逾期帳款,應提列全部墊款金額50% 之備抵呆帳?
(1)
一個月至三個月 (2)二個月至四個月 (3)三個月至六個月 (4)六個月至一年
【解析】 當期應繳最低付款金額超過指定繳款期限一個月至三個月者,應提列全部墊款金額百分之二之備抵呆帳;超過三個月至六個月者,應提列全部墊款金額百分之五十之備抵呆帳;超過六個月者,應將全部墊款金額提列備抵呆帳。


(2)69.下列何者非屬強制執行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執行名義?
(1)
確定之終局判決 (2)於民事執行處成立之和解 (3)假扣押裁判 (4)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調解 【第九屆試題】
【解析】強制執行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執行名義有:1.確定之終局判決,2.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為強制執行之裁判,3.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4.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5.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者,6.其他依法律之規定之執行名義。


(2)70.某銀行於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日貸款給陳先生短期週轉金新臺幣五百萬元,約定期間一年,按月繳息(計息期間為每月十日至下月九日止)。嗣陳先生因週轉失靈,利息僅繳至同年九月二十日即發生延滯。依主管機關規定,本件利息延滯之「起算認定點」為何?
(1)
九十五年九月二十日 (2)九十五年十月十日 (3)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4)九十六年一月十日


(3)71.逾期放款未轉入催收款前應計之應收利息仍未收清者,其處理方式下列何者正確?
(1)
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不用提列催收款 (2)暫以遞延科目入帳 (3)應連同本金一併轉入催收款 (4)俟轉銷呆帳一併沖銷
【解析】逾期放款未轉入催收款前應計之應收利息,仍未收清者,應連同本金一併轉入催收款。


(3)72.銀行擬轉讓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公司或委託資產管理公司處理不良債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受讓不良債權之資產管理公司有權向銀行請求交付所有不良債權有關資料 (2)銀行提供予資產管理公司之資料範圍,得包括信用卡申請書上所載關係人之資料 (3)資產管理公司必須確保接觸資料者不會外洩債權資料,且應建立內部控制機制,並作定期及不定期之考核 (4)銀行如擬以合資方式與他人共同成立資產管理公司,而以其不良債權出資轉作股權時,銀行將不良債權資料提供予合資對象進行鑑價前,均應先取得債務人之同意 【第九屆試題】
【解析】不良債權資料之移轉範圍應不包括對銀行債務之履行無法律上義務者;銀行如擬以合資方式與他人共同成立資產管理公司,而以其不良債權出資轉作股權時,銀行將不良債權資料提供予合資對象進行鑑價,仍須符合上述條件。


(1)73.法院拍賣動產,如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低於底價,由執行法院定期再行拍賣時,應拍歸出價最高之應買人,但其最高價不足底價之若干比率,執行法院應作價交債權人承受?
(1)
百分之五十 (2)百分之六十 (3)百分之七十 (4)百分之八十


(4)74.依主管機關規定,銀行受任為民眾參與法院不動產拍賣之競標並提供貸款,所處理之下列事項何者錯誤?
(1)
其貸款作業仍須依徵授信程序辦理 (2)有銀行法利害關係人授信規範之適用 (3)應注意授信風險 (4)在民眾得標成為法拍屋權利人前,銀行得與其約定代收法院發給之不動產權利移轉書及辦理貸款設定抵押權登記等事宜
【解析】在民眾得標成為法拍屋權利人【後】,銀行得與其約定代收法院發給之不動產權利移轉書及辦理貸款設定抵押權登記等事宜。


(3)75.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有關銀行不良授信資產需提列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第二類授信資產需提列債權餘額之百分之一 (2)第三類授信資產需提列債權餘額之百分之五 (3)第四類授信資產需提列債權餘額之百分之五十 (4)第五類授信資產需提列債權餘額之百分之八十


(3)76.有關信用卡業務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1)
發卡機構訂定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條款之內容時,其對消費者權益之保障,不得低於主管機關發布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之內容 (2)信用卡逾期帳款之監理措施包括「逾期帳款比率百分之八以上者,暫停其信用卡發卡業務(不包括掛失補發卡),且不得受理申請信用卡」 (3)當期應繳最低付款金額超過指定繳款期限一個月至二個月者,應提列全部墊款金額百分之二之備抵呆帳 (4)發卡機構自行或委託他人處理應收帳款催收時,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且應依誠實及信用原則行使權利
【解析】當期應繳最低付款金額超過指定繳款期限一個月至三個月者,應提列全部墊款金額百分之二之備抵呆帳。


(4)77.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1)
信用卡業務機構於增加辦理其他信用卡業務,應檢具營業計畫書向主管機關申請,主管機關自申請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未表示反對者,視為已核准 (2)發卡機構於持卡人收到所申請信用卡之日起七日內,如持卡人尚未使用而經持卡人通知解除契約者,不得向持卡人請求負擔任何費用 (3)未經核准辦理信用卡業務前,不得為任何有關之廣告或促銷之行為 (4)當期應繳最低付款金額超過指定繳款期限六個月者,應於三個月內,將全部墊款金額轉列催收款項
【解析】 當期應繳最低付款金額超過指定繳款期限六個月者,應於三個月內,將全部墊款金額轉銷為呆帳。


(1)78.依金管會規定,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之期數以不超過下列何者為限?
(1)36
(三年) (2)24(二年) (3)18(一年半) (4)12(一年)


(2)79.依中央銀行規定,銀行受理顧客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當顧客結購()達等值新臺幣若干金額以上時,即應填具申報書辦理結匯?
(1)
十萬 (2)五十萬元 (3)一百萬元 (4)一百五十萬元


(1)80.依中央銀行規定,對我國境內居住,未滿二十歲領有國民身分證或外僑居留證之自然人提供國際信用卡正卡發卡服務時,持卡人於國外刷卡消費,如其歸戶額度於新臺幣若干金額以內者,可由發卡機構代理持卡人辦理結匯?
(1)
二萬元 (2)三萬元 (3)四萬元 (4)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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