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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3 【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首名卡債族向法院申請更生成功後,近來銀行陸續接到公務員、電子新貴向銀行申請前置協商。行庫個金部門主管指出,如果銀行判斷申請的個案具道德風險,有可能會以拉高每月還款金額、提高利率因應。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路後,810為第一期協商繳款截止日,如果10日以前未繳款,銀行將視為申請人毀諾。


以土銀來說,到8月初止約有150件個案成功申請協商,其中已繳款的個案約三、四十件,還未有毀諾的申請案件;其餘行庫也都尚未傳出有毀諾個案。


不過,行庫主管指出,近來發現不少職業不差、收入穩定的卡債族,也來向銀行申請前置協商,並要求還款利率降至零。之前有一位做小生意的老闆,在一段時間密集把手上每張信用卡刷爆後,跑來銀行申請協商,由於這位老闆刷卡的地點都在銀樓、酒廊,銀行懷疑持卡人是刷卡套現金,後來經銀行詢問,債務人也承認是蓄意刷爆信用卡。


行庫主管指出,遇到這類案例時,銀行為避免道德風險,會進一步了解申請人的收入、支出。


銀行表示,目前的協商原則是本金不會打折,但可以調整還款利率,有些個案甚至成功申請到還款零利率。


但如果申請人收入扣掉支出的金額,和每月願意償還銀行債務的金額相差太大,銀行會要求債務人提高每月還款金額,等於提高還款利率。目前多數申請人適用的還款利率約為3%5%;對於有道德風險考量者,銀行則會拉高到7%8%


若債務人不同意,銀行可能會請申請人直接走法律途徑,也就是銀行拒絕受理,債務人必須再向法院申請清算、更生等程序。但銀行主管提醒,如果債務人向銀行協商失敗的理由,連自己都站不住腳,即使向法院申請更生,過關機率也不會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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