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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上海8月22日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週五發佈通知稱,擬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包括提高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的條件中的分紅比例要求等,以培育資本市場長期投資理念,增強資本市場的吸引力和活力.
證監會還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確現金分紅政策,在年度報告中詳細披露相關情況.上述措施落實了證監會一周前為促進股市穩定作出的多項承諾中,有關進一步完善分紅製度的內容.
刊登在中國證監會網站的徵求意見稿規定,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同期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30%.該比例高於目前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規定的20%比例.
上市公司應當在公司章程中明確現金分紅政策,規定利潤分配中,現金分紅占當期實現利潤的百分比等內容.利潤分配政策應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保持公司長期持續穩定發展.
徵求意見稿還規定,上市公司應在年度報告中披露本次利潤分配預案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對於報告期內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司,應詳細說明未分紅的原因、未用於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使用用途.
上證綜指.SSEC本周小幅下跌1.8%,週五收報2,405.226點,較今年的最高點5,522.778點已跌去56%.(完)
參看相關細節,可點選中國證監會網站(www.csrc.gov.cn)
--發稿 李宏薇/黃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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