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宜蘭報導】2008.08.27 01:51 am
IFRS全球化效應持續升溫,歐盟將於9月派員來台評估台灣會計處理準則(ROC GAAP),若未獲歐盟評估認可,明年起台灣企業赴歐盟國家上市須按IFRS編製財務報表,為提升台灣企業的全球競爭力,金管會已將ROC GAAP與IFRS接軌列為重點推動政策。
依據歐盟規定,從明年起在歐盟上市的外國公司,要依IFRS編製財務報表,但如果該國的會計準則經歐盟認定與IFRS相當,未來該國企業在歐盟掛牌上市,就無須再依IFRS調節財務報表。為爭取台灣公司未來可在歐盟募資或上市,金管會近期已向歐盟申請會計準則評估,預計歐盟9月就會來台進行IFRS的等同評估。
中華會計教育學會理事長薛富井指出,過去日本的資本市場非常封閉,許多公司從日本下市,有部分都是因為會計的因素,迫使日本開始正視與IFRS接軌的問題,希望今年就可以完成歐盟的IFRS等同評估。
除日本外,美國、大陸都已獲歐盟認可;加拿大、韓國則是承諾從2011年採用IFRS,而獲得豁免不用依IFRS編製財報;與台灣鄰近的新加坡和香港,早已先一步全面採用IFRS。
證期局副局長張麗真在「面對IFRS學術與實務研討會」指出,金管會現在積極招攬海外企業來台第一上市、第二上市,財報如何揭露也是審核重點。第一上市應依台灣、美國或國際會計準則編製財務報表,但因為台灣七成投資人都是散戶,為方便投資人閱讀財報,若非採ROC GAAP編製報表者,也應該說明與ROC GAAP規定的差異情形。第二上市的財報規定則更為寬鬆,進一步開放可依所屬國家的會計準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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