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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與經濟部研擬放寬國內私募基金投資大陸有價證券及港澳紅籌股、H股限制,初步希望比照境外基金及國內公募投信基金規定,投資港澳紅籌股不設限,陸股投資上限10%,有助吸引資金回流,協助國內金融機構發展資產管理業務。 國內投信事業公開募集的基金跟境外基金,投資陸股、港澳紅籌股限制,已在今年7月大幅鬆綁,市場透明度相對高的港澳有價證券,不再設限,陸股投資上限則從0.4%提高到10%。但投信業者的私募基金,還不能投資陸股及港澳紅籌股、H股。 金管會官員昨(31)日表示,國內私募基金還無法投資大陸、港澳地區有價證券,主要是因經濟部相關法令限制,金管會已協調經濟部修改「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將可投資陸股、港澳紅籌股、H股,從公開募集的基金,擴及私募的基金,讓規定趨一致。 至於放寬後的投資規定,是否比照國內投信基金、境外基金作法,還是可以更寬?金管會官員表示,私募基金的對象因不涉及一般投資大眾,在法令的管理上原本就比公開募集的基金寬,但涉及兩岸的政策,仍儘量一致,因此初步希望比照投信基金、境外基金規定,也就是投資港澳不設限,投資陸股的上限是10%。 國內私募基金是投信事業在國內,向特定人私募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對象都是大戶,這項限制放寬後,有助投信事業在資產管理業務上的資產配置。官員說,過去無法投資陸股、港澳紅籌股、H股,也許造成國內大戶直接將資金移到國外,以避開國內法令,放寬限制後,對吸引資金回流,發展資產管理中心應有助益。 金管會官員表示,根據經濟部訂定的「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4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還不能投資大陸地區上市公司股票,去年11月為配合開放國內投信基金可以投資陸股、紅籌股,經濟部修改這項辦法,增訂投信事業在國內「募集」的投信基金,不受限制。 由於辦法中規定的「募集」的字眼,是指公開募集的投信基金,因此非公開募集的私募基金,若要投資陸、港澳有價證券,必須重新修訂這項辦法,金管會已建議經濟部將文字改為「公、私募」的投信基金,以利金管會依此發函,准許私募基金投資陸股、紅籌股、H股。 |
- Sep 01 Mon 2008 09:02
國內私募基金 將可投資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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