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5 22:54:18


 


(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2008125電)行政院8日將召開臨時院會討論主計處提出的「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案」。由於消費券發放對象擴大,主計處初估,預算規模將增加到新台幣860餘億元。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草案」,明年3月底前出生、具戶籍的國民都可領取,條例落日期限為明年930。行政院長劉兆玄下午表示,8日將召開臨時院會討論消費券預算,通過後,當天中午就可把特別預算案送立法院。

行政院幕僚指出,主計處負責編列「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案」,主計長石素梅下午與主計官員研商修正最後預算金額後,趕著跑公文程序,以縮短各項作業準備時間;他強調,政府會努力與立法院溝通,達到消費券在農曆年前發放的目標。

主計官員表示,由於消費券發放對象擴大,包括外籍配偶、大陸配偶等新移民、受刑人、明年3月底前出生的新生兒等,約增加20萬餘人,因此消費券預算初估將從原定的829億元,增加到860餘億元。

他指出,消費券除每人發放3600元外,還有其他的行政及人事費用,包括中央印製廠印製費、全國1 4000多個發券所的設置費及人員費、銀行查核作業的手續費等,分由中央銀行、內政部及財政部向主計處提出所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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