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2009/01/02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昨天指出,大學系所評鑑不一定都要由高教評鑑中心執行,教育部除鼓勵系所由專業評鑑團體評鑑,民國100年度起,也開放先由大學自我評鑑,再由高教評鑑中心進行後設評鑑。
97年度上半年系所評鑑結果前天公布,不少大學系所因為已交由專業評鑑團體評鑑,因此不必再受評,其中以工程、管理、化學等最多。
高教評鑑中心執行長陳振遠說,以97年度上半年大學評鑑為例,申請或獲得國內中華工程教育學會(IEET)認證通過、參加93年度化學學門評鑑的系所、接受95年度台灣文史系所評鑑,或通過國際商管學院促進協會(AACSB)認證的管理學院系所等,都可申請免受評鑑。
例如大同大學機械工程學系、電機工程學系等20個班制因為參加相關專業團體評鑑,最後只有9個班制接受高教評鑑中心評鑑;政大免受評的班制有30多個,包括台史所和商管相關的系所。
何卓飛說,教育部鼓勵大學系所透過專業評鑑團體,第一輪5年評鑑到99學年度,下一輪的評鑑100學年度起,更要增加一個讓大學可以自我評鑑,再交由高教評鑑中心後設評鑑的方式,相關標準已經訂好。
高教評鑑中心表示,97學年度下半年8所公私立大學訪評作業去年底結束,共有國立交通大學、中央大學、逢甲大學、銘傳大學、國立成功大學、高雄醫學大學、東吳大學與長庚大學等8校、267個系所受評,今年上半年會公布結果。
99年度將評鑑6所軍警校院,98年度有17所公私立大學受評,上半年為大葉大學、中國醫藥大學、長榮大學、淡江大學、佛光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陽明大學、聯合大學與暨南大學等9校。
下半年評鑑東海大學、南華大學、華梵大學、慈濟大學、靜宜大學、中正大學、台北大學與台灣大學等8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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