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雷盈/即時報導】2009.02.01 09:32 pm


金管會1日表示,華山產險債權人須儘速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申報債權,逾期未申報者,其債權將不列入清理範圍。


金管會表示,華山產險因財務結構顯著惡化,無法履行契約責任,損及被保險人權益,於117勒令華山產險停業清理,並委託保發中心擔任清理人進行清理。


金管會指出,為保障華山產險債權人權益,金管會提醒華山產險的相關債權人須自9811930日內,儘速向保發中心申報債權,逾期未申報者,該債權將不列入清理範圍,待清理債權完全受清償後,如有剩餘財產,始得請求。


至於清理人所明知之債權,例如已申請之保險理賠未獲墊付之部分,則不需要再向清理人保發中心申報。


關於債權申報方式及相關表格或有其他疑問,可上網至保發中心(http://www.tii.org. tw)及華山產險網站(http://www.taiping.com.tw),或撥打服務專線洽詢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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