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薛荷玉/新竹縣報導】2009/02/10
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私立高中以下學校外國課程部班設立辦法」,未來私立國小、國中、高中可設外語部,理化、史地、數學等全部課程都可以英語上課,但學生應具有外國籍或雙重國籍,上課期滿、成績合格的學生,即可取得加註為外國課程的畢業證書。這項辦法可望在本月發布實施。
台北縣教育局長劉和然最近協助土城工業局招商,就碰到外籍高級工程師詢問是否可提供子女全英語的課程。劉和然說,台北縣的私立國小只有五所,且集中在雙和、新店、八里,土城連一所私小都沒有,他希望未來也能開放公立小學設置外語部。
劉和然建議,讓有閒置空間的公立國小也設一班「國際教育班」,由國外聘教師來教學,「很多外商人才來台,最重視子女教育及居住環境,但要設立外僑學校又很困難,由既有的小學附設外語部,可行性最高。」
教育部次長吳財順表示,配合私校法的修正,教育部最近已放寬同意私立中小學可設外國課程部或班,如有必要,也可納入我國的國語、史地等以中文授課內容,但中文課程不得超過總課程數三分之一;且招收對象不包括我國籍學生,但具雙重國籍者也可以上外語班。
會不會有「假外國人」把私小附設外語部當全美語補習班來念?劉和然表示,要增設外語部必須打破目前的框架,不能純由防弊的角度來檢視此政策;但因外語部上的非本國課程,如要在國內升學就有問題,我國學生應不會鑽此漏洞。
吳財順則表示,開放私立中小學附設外語部已是很大突破,應先看私校開放後的情況,再考慮是否開放公立國中小設外語部。
吳財順說,公立國中小為義務教育,學費由政府補貼,應以培育本國籍學生為主,即使外語部可獨立另向外籍學生收費,收來的費用如何繳公庫?爭議恐怕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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