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新輝、陸倩瑤/台北報導】2009.02.15 04:12 am


「零利率」時代來臨,民法的約定利率上限卻還是百分之廿,執政黨立委看不下去,包括陳根德與謝國樑將在新會期捲土重來,提案修法調降利率。


金管會主委陳冲昨天對立委的建議表示「尊重」,金管會未來會針對修法內容,提出因應之道。陳冲強調,金管會採委員會制,他不宜對民法修正案發表「個人意見」。


陳根德表示,他已兩次提出調降利率修法,主張應降至百分之十二以下。他表示,現行銀行存款年利率已降至百分之一,一般消費性放款利率也降至百分之十以下,民間金融消費利率大幅下降,最高約定利率限制卻文風不動,因此他提出「民法第二五條修正草案」,主張約定利率上限降至百分之十二。


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謝國樑也提出版本,約定利率上限降至百分之十五。他指出,這部分的民法自民國十八年制定迄今未修法,當時立法目的為防止資產階級者的重利盤剝,保護經濟弱勢者遭重利剝削,因此限制最高約定利率百分之廿。


謝國樑表示,現在銀行定存利率跌破百分之一,但雙卡循環信用或借款利率仍在百分之十八至百分之廿,根本是暴利。


陳冲曾在一篇名為「楊顧問留了一手」的文章中,曾經透露他對民法規範銀行利率的看法。


陳冲認為,民法規範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的行為,消費者向銀行貸款屬於「商業行為」,嚴格來說,銀行利率應排除適用民法,另外規範在商(業)法上。他說,歐美訂定商業法的國家中,一般並未對銀行利率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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