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雷盈、邱金蘭/台北報導】2009.03.19 05:20 am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9)日將審查民法第205條修正草案,討論將民法規定利率上限由20%降到15%或12%。金管會認為,此舉將造成信用緊縮,不利經濟復甦,銀行估計,恐讓近300萬個持卡人因此「斷卡」,轉向地下金融融資,信用較差者的權益反而被犧牲。
對於立委提案調降民法20%利率上限一事,金管會今天將建議維持現行規定。金管會官員表示,銀行經營信用卡業務多數是不賺錢的,以最近四個月資料來看,41家發卡機構中,就有一半以上虧損。
全體信用卡機構盈餘總數,最近四個月中,也有三個月呈現負數。官員表示,這還算是相對好的情況,之前雙卡風暴嚴重時,信用卡機構虧損更大。
金管會預定在今天的專案報告中提出,即使中央銀行連番降息,但其實各銀行並無超額利潤的情況,相反的,銀行信用卡業務經營困難,不該要求銀行大幅降息。
金管會統計,95年至97年,發卡機構在信用卡部分的轉銷呆帳高達2,159億元,對銀行來說是沉重的負擔。金管會表示,銀行利率訂價來自資金成本、營運成本,以及風險損失,以信用卡為例,發卡銀行投入大量人力與資金,提供持卡人24小時客服中心服務以及各項優惠,累積起來是一筆可觀數字。
金管會指出,銀行依其經營政策、內部考量提供各類借貸商品,其利率也有高低不同,金管會希望營造一個利率多元化、商品多樣化的市場,提供民眾選擇,不用刻意全面壓低利率,使商品扁平化。
此外,如果比照其他國家信用卡的循環信用利率,如新加坡的18%至27%、南韓的9.9%至27.9%,台灣的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水準也算相當合理。
金管會指出,假如未來銀行只能承做利率壓低在15%或12%以下的客戶,恐怕造成銀行篩選客戶,信用風險在15%以上的客戶也找不到銀行辦卡,將不利經濟活動。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