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3 中國時報 【陳怡慈/台北報導】
俗稱「窮人保單」的微型保險草案出爐!金管會昨宣布,商品種類限一年期傳統定期壽險、一年期傷害險,保額上限均為30萬元;據試算,壽險比現行市售商品便宜45%到60%,傷害險便宜40%到50%,保險局估計,適用人口約300萬人。
金管會昨通過《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草案》,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表示,國內30家保險公司有16家表達承辦意願,估計商品最快10月分可以上市,但保戶須為「經濟弱勢者」,且要、被保人須同一人。
所謂「經濟弱勢」,草案明訂九大類族群,包括:單身者年所得不超過25萬元,夫妻全年所得不超過50萬元;至於原住民、漁民、身心障礙者、或社福團體服務對象,則無年所得規範,但須有身份證明或機構團體出具的文件證明,外籍(含)人士至少須取得永久居留資格。
據草案內容,健康險被排除在承保項目之外,官員解釋,主因保險公司認為健康險不論核保或理賠,均較壽險或傷害險複雜,保險公司須投注較多心力,建議以爭議性低的商品為主。
吳崇權說,符合9類「經濟弱勢」條件者目前約300萬人,據初步試算,1年期、30萬元保額壽險,40歲男性年繳保費674元,女性因死亡發生率僅約男性一半,保費只要303元,平均而言,比起現行壽險保費,微型保險約便宜45%到60%。
傷害險部分,團體傷害險採單一費率,個人傷害險按職業類別採不同費率;吳崇權說,以個人傷害險第1職業類別(以內勤行政為主)為例,30萬元保額一年保費165元,比市售傷害險便宜40%到50%。
為便利經濟弱勢族群投保,這次也首創「集體投保」方式,保險局官員說,集體投保跟團體保險最大差異為,團險的要保人通常是要保單位,集體投保的要保人為被保險人自己。此外,民眾可以透過社福團體投保,只要湊滿5人以上就可成行,這也是團保所沒有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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