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9-09 工商時報 【記者顏嘉南/綜合外電報導】


     旨在強化全球金融機構因應危機能力的巴塞爾銀行委員會已對備受爭議的銀行資本適足率規範達成協議,新的規定將自2013年開始實施,並有510年的過渡期。


     德國聯邦銀行(Bundesbank)副總裁澤特勒(Franz-Christoph Zeitler)周三表示,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草擬了巴塞爾協議(Basel III)的重要規範,全球銀行新的資本適足率規定將於2013年開始實施,並於未來510年逐步引進。


     全球20國集團的央行總裁和金融監管單位首長將於912日再度開會,共同決定金融改革架構。澤特勒表示,為了讓金融機構較不易受風險影響,新的資本規定將使銀行提高資本,或是保留獲利。


     德國時代周刊(Die Zeit)周一報導,總部位於瑞士的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可能會要求金融機構將第一級資本率至少維持在6%以上,同時還要有3%做為「保守緩衝」,為景氣衰退時做準備,亦可能額外要求3%做為「反景氣循環資本緩衝」。


     澤特勒並表示,「至於全球銀行資本適足率的規模,委員會已做出妥協。」澤特勒並未透露銀行需要持有多高的資金水位。


     澤特勒表示,巴塞爾委員會周二的討論讓他更感樂觀,相信金融主管機關將會達成增加國際金融體系的穩健性,同時不會迫使銀行造成危及經濟的改變。


     巴塞爾委員會正準備新的金融規範,好趕在11月首爾召開20國集團(G20)峰會前公布。巴塞爾協議係為了讓全球的銀行遇到金融危機時,能有抵禦能力。


     歐洲央行管理委員會委員韋伯(Axel Weber)表示,提高銀行資本適足率規定,並不會抑止經濟成長。


     韋伯於德國法蘭克福演說時表示,「基於近期詳盡的成本效益分析研究發現,目前的處境還不致於太過危險,所以不必擔心提高銀行資本要求會阻礙實質經濟發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arkys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