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2011.06.11記者:藍鈞達


強化風險控管,中央銀行出招,昨日宣布調整金融機構流動準備比率,從原先的7%調高到10%,同時為加強主管機關對市場情況的掌握程度,也從按月改為按日計提。


而銀行若要準備更多的流動準備,就須投入較多的資金購買期間短、變現性高等報酬率相對較低的資產,且因資金用於購買流動性資產的結果,未來可用於做放款的資金也會縮減。


不過,央行官員表示,因為實際流動準備比率已遠高於10%,甚至平均值超過30%,如此調整符合金融實務狀況,不會對金融機構資金調度產生影響。


央行官員表示,去年底存款全額保障退場前,央行曾經對全體金融機構進行調查,確認流動性無虞,當時就考慮要調整行之有年的流動準備比率,因此要求各金融機構,若是流動準備比率降到10%以下必須回報,以了解市場情形,不過直到最近,都沒有機構回報,顯示金融機構流動性穩當,是調整的時機。


央行官員指出,會選擇調高至10%,也是參考主要國家作法,另外按日計提,則是參考英國及新加坡等國管理辦法,這次一併作調整,藉此強化對金融機構流動性風險之控管。


目前金融機構可充當流動準備資產項目,包括銀行的超額準備、銀行間互拆拆借、1年以下轉存款、國庫券、可轉讓定存單、商業本票、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和央行定存單等。


央行官員也說,考量金融機構須修改相關電腦報表程式等,將會自今年101日才正式施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arkys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