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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邱金蘭/台北報導】2009.11.13 03:37 am


台新金控將於今(13)日舉辦法說會,台新金總理林克孝指出,至目前為止,台新金的大股東新橋和野村證都沒有向台新金表達要賣出股權;且就法令層面來看,台新金大股東暫時也不可能釋股給陸資。


金管會官員則表示,對兩岸金融市場開放,金管會政策會優先開放設立分行,其次才會是參股,且未來開放陸資參股會有投資限額,陸資想參股台灣金融機構可能言之過早;至於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談判如觸及參股議題,參股比率上限也必須視談判結果而定。


此外,陸銀日後想來投資台灣金融機構,還須通過大股東適格性審查,依銀行法規定,持股5%以上便要申報,10%以上則要經過核准;如果陸銀是透過財務性投資管道來台投資,以目前QDII(大陸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投資台股規定,上限為10%


由於台新金是彰銀大股東,財政部昨天也強調,彰銀的公股不可能賣給陸資,至於台新金民股股權移轉必須回歸金融監理相關法規。


新橋持有台新金14.65億股,持股比率約21%,野村證和索羅斯則各持有台新金2.22億股及2.67億股,各占台新金股權的3.54%


證券業者指出,就算未來兩岸簽署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並開放陸資參股,陸資拿下台新金上數外資大股東持股,合計也不到三成。


針對台新金財務結構,林克孝則強調,台新金第四季已漸入佳境,10月獲利13.2億元是近兩年單月新高水準,前十月稅後純益5.7億元。


台新金並已重新申請47.3億元減資案,若流程順利,可望於11月底前生效;台証證出售給凱基證後,台新金也可認列72億元資本利得。


林克孝說,就目前台新金獲利來看,明年確實有配息的條件,但是否配息需要由董事會、股東會通過,不是單看財務報表就能決定。


台新金減資47.3億元主要為了是彌補過去虧損,減資後總實收資本額將從698.8億元降為65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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