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8 工商時報 【陳碧芬】


     一般人對外匯存底的誤解,它中文裡的「存底」2個字是起因,看起來幾近為「剩下」、「庫存」,就以為「那就拿出來用啊」。實際上,它的英文Foreign reserve,直譯為「國際儲備」,用作為國際支付工具的外國通貨,是正常國家從事國際間交易所必須的,而貿易順差越多的國家,該國央行所持有的外匯存底就會越多,使得國際收支產生巨幅盈餘。


     截至2月底達2941.87億美元的台灣外匯存底,實際上是台灣對外輸出所賺來的,是屬於全體國民所共有,其成份比重有1.政府持有的黃金、2.政府所持有的可兌換外幣、3.央行資產負債表中的國外資金,與全體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中的國外資產淨額。


     國人對外輸出所賺得的外匯並不能直接在國內使用,因為國內的支付是使用新臺幣。想動用外匯的人,必須先準備好等值的新臺幣,然後依照結匯手續來動用,政府機關也不例外。


     央行對於國家外匯存底的保管和運用,是站在「外匯資產與新臺幣負債必須平衡」的觀念和實際操作上,因為央行每買進1美元,就要付出新台幣等值的匯率,央行買進美元愈多,也同時增加了愈多的新台幣負債。數十年來,央行在海外操作外匯存底得宜,近年繳庫盈餘佔中央政府歲入的比率達1013%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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