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蘇秀慧/台北報導】2009.06.12 03:44 am


行政院院會昨(11)日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明定自明(99)年元旦起,恢復對軍人及中小學教師薪資課稅,國庫一年可回收160億元稅收,影響人數多達35萬人。


財政部預估,從未繳稅的雙薪中產軍教家庭,民國1005月首次報稅時,約需繳交3萬至4萬元所得稅。


行政院長劉兆玄指示財政部、教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儘速完成立法。劉兆玄說,過去做不到的,現在做到了,幾十年的爭議,現在已經解決,讓所得稅制更公平合理。軍教恢復課稅議題自民國79年提出迄今已近20年。


行政院發言人蘇俊賓表示,取消軍教免稅後,增加的稅收完全不納入國庫,而是用於一些配套措施,包括托兒所教保人員每月加薪1,000元、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由每月2,000元增為4,000元。


該法案最快6月中旬送交立法院審查,這也是行政院第四度送軍教薪資恢復課稅法案進立法院。立法院本會期即將結束,財政部評估,最快9月開議的新會期才會列入審查,年底前可望完成立法。


軍教人員薪資自民國44年起即享有免稅優待,在行政院決定取消其身分別免稅優惠後,財政部評估,單身、無扶養親屬、月薪5萬元的一般軍教人員,每年要繳納的所得稅約為1.4萬元。


雙薪並有二名受扶養子女的標準四口之家,父母如均為軍教人員,過去不用繳稅,也不能列報子女免稅額,1005月報稅時,將准其列報減除子女免稅額,換算應納的所得稅款約為3.7萬元。


財政部強調,恢復對軍人及中小學教師薪資課稅,國庫預估可以收回160億元,影響人數多達35萬人。但這筆新增稅款將全數作為調整軍教人員薪資以及改善教學環境等之用,國庫形同沒有加稅。


配套措施包括:國防部調整志願役勤務加給共計57.3億元,教育部補助國中小約聘僱或行政輔導人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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