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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9-15 工商時報 【本報訊】


     作為近幾十年來全球範圍內針對銀行監管領域的最大規模改革,備受關注的「巴塞爾協定III」揭開面紗。得益於國內嚴格的監管標準,中國銀行業在「巴塞爾協定III」強調的資本適足率標準方面整體基本達標,領全球同業之先。居安思危,我們認為,銀行業監管尚需繼續走在風險的前面,繼續鞏固抵禦風險的防線。


     「巴塞爾協定III」最大的亮點在於規定全球各商業銀行的一級資本適足率下限將從現行的4%上調至6%;由普通股構成的「核心」一級資本占銀行風險資產的下限將從現行的2%提高至4.5%;另外,各家銀行應設立「資本防護緩衝資金」,總額不得低於銀行風險資產的2.5%。


     中國的銀行目前已符合這一監管要求。國際金融危機後,監管層不斷提高風險監管要求,分別將國有大銀行和中小銀行的資本適足率從此前的8%提升至11%和10%,部分大銀行則提升至11.5%。根據「巴塞爾協定III」的要求,中國銀行業暫無新一輪再融資之憂。


     不應忽視的是,在本次危機中表現好的銀行體系正是那些擁有堅實監管的體系,這也是「巴塞爾協定III」傳遞出的核心要義。由於中國監管部門重視防範風險,實行回歸基本面和實行平衡的監管,為金融體系築起一道防火牆,使得中國銀行業不僅獨善其身,也成為支援中國經濟在金融危機中一枝獨秀的重要力量。


     「巴塞爾協定III」體現了後危機時代全球對銀行業風險的反思及銀行業風險監管標準提高的趨勢,這一趨勢同樣適用於中國銀行業。需要注意的是,與國外成熟的銀行體系不同,中國銀行業的盈利模式主要建立在依賴信貸擴張取得利息收入之上,中間業務比較薄弱,混業經營也尚在蹣跚學步階段,風險資產管理與成熟市場還有很大差距。這種現狀決定了對於銀行業的監管不能放鬆。


     目前中國銀行業風險隱患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今年第2季數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關注類貸款出現集中性增長,成為銀行業資產質量的一大隱憂。囤積的關注類貸款在資產質量發生波動時很可能轉化為不良貸款,從而對資產質量形成較大壓力。在當前經濟形勢並不明朗,地方融資平台、房地產面臨調控風險的大背景下,更需要將監控觸角延伸至關注類貸款。


     另一方面,銀行業大規模放貸之後,資本適足率狀況面臨考驗。從去年以來,為使資本適足率達標,中國銀行業掀起了再融資的浪潮,資本市場也成為銀行業再融資的主戰場之一。數千億的融資需求集中爆發,使得再融資成為今年以來銀行股不能承受之重。考慮到中國經濟長期的增長潛力,信貸預計還將保持快速擴張趨勢,在這一趨勢下,不排除兩三年之後,中國銀行業將再度陷入再融資集中爆發的困境。屆時,銀行資本充足狀況將面臨考驗。


     在資產質量亮起黃燈、規模快速擴張挑戰資本消耗的現狀下,對中國銀行業的監管不應僅僅局限于國際範本,還需要繼續探索符合國情的監管模式,從預先防範風險的角度出發,不排除進一步公布更嚴格監管措施的可能。


     當前,銀行業粗放式信貸管理模式亟待改變;流動性風險管理較為薄弱;風險管理的基礎建設、資源保障和技術手段等方面都還有待改進,這些都需要監管層有所為。


     同時,要轉變中國銀行業高資本消耗的經營模式,出路只能是走資本集約化道路,要著力提升資本配置和組合風險管理的能力,通過資本優化配置、資產合理擺佈,降低資本消耗,切實提高我國銀行業的資本回報水平。(本文為中國證券報之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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